(原標題:杭州男子因言語衝突殺人潛逃21年被抓獲 曾撿垃圾睡橋底近兩年)

據杭州市公安局微博通報,12月4日淳安縣公安局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淳安縣“1998·11·12”故意殺人案告破。2019年11月29日10時,經過800公里的行程,浙江杭州淳安縣警方將身負命案的犯罪嫌疑人徐某宏安全押解回淳。

1998年11月12日17時許,淳安縣公安局接報稱:淳安縣千島湖鎮二輕招待所302室一女性青年死在客房內。接到報警後,淳安縣公安局迅速組織警力展開勘驗調查。死者爲宋某某,時年18歲,淳安縣人。經法醫現場勘驗檢查,確認爲他殺。

經走訪和現場勘查,於1998年11月11日入住該招待所的徐某宏(時年25歲,淳安縣人)有重大作案嫌疑。該人於案發後逃離現場、不知所蹤。接報案當日,淳安縣公安局立即成立專案組並開展追捕工作。

專案組在全縣各鄉鎮發了協查通報,同時尋求上級公安部門支持,在全省、華東刑偵協作區乃至全國發了協查通報,並對徐某宏進行懸賞通緝上網追逃,這一追就是21年。二十多年來,一批又一批追逃民警先後輾轉二十餘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專項落地追逃,行程數萬公里。針對疑似逃犯徐某宏的嫌疑人線索,工作組民警上門展開細緻覈查,但均予以排除。

2019年11月26日,山東省臨沂市警方在轄區一二手車交易市場發現一名男子形跡可疑,民警盤查發現該男子所持有居民身份證系假證。通過進一步大數據分析,發現該男子與淳安上網追逃的徐某宏有較高相似度。

根據山東警方提供信息,淳安警方開展進一步分析研判,經全方面訪查、比對並確認化名“王君河”的男子就是犯罪嫌疑人徐某宏,淳安縣公安局立即組織警力趕赴山東。

綜合審查、調查情況查明,1998年11月12日凌晨,因言語衝突,徐某宏將宋某某殺害。案發後,徐某宏立即逃離現場搭乘交通工具逃往杭州,後通過扒火車方式逃至廣東省廣州市,撿垃圾、睡橋底生活近兩年。2001年到山東省棗莊市務工,2003年到山東省臨沂市偏遠小鎮和農村務工並生活至今。

在畏罪潛逃21年期間,爲逃避公安抓捕和法律懲處,徐某宏從未與家人、親戚、朋友、同學有過任何聯繫和來往,從未返回原籍淳安,不曾因再次實施違法犯罪行爲而被打擊處理。

同時,其所持的假身份證亦系通過地下黑市購買獲取,相關信息也系僞造,不曾使用過真實姓名和身份信息。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李超 本文來源:北青網-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李超_NB12814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