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5月7日宣佈,行政總裁李小加當日通知董事會,其擬於現時合約在2021年10月底屆滿時不再重續集團行政總裁合約。港交所發言人對香港萬得通訊社表示,對於有關離職和繼任人選的問題暫不評論。

  李小加自2010年1月出任港交所行政總裁,爲港交所歷來最長任期的舵手。港交所在李小加的帶領下取得多項重要成績,包括實現香港和內地市場的股票與債券互聯互通;對香港上市制度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允許採用“同股不同權”治理架構的公司,及未取得盈利或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來港上市等;2012年收購倫敦金屬交易所。唯一折戟的戰役是去年9月,港交所有意收購倫交所集團,惟遭後者拒絕。

  李小加的離職或許早在去年已埋下伏筆,據港交所權益披露資料顯示,李小加在去年12月18日在場內以每股平均價256.53港元,出售65萬股港交所股份,套現1.67億港元,是自其上任以來首次出售持有股份。減持股份後,李小加持股比例由0.08%降至0.03%。

  對於減持,李小加年初出席公開活動時回應稱,是其妻子提議他這樣做。在被問及是否留任時,李小加曾稱,要由董事會考慮是否有意繼續委任他,他纔會思考決定,並表示,“我已做了10年(行政總裁),還有什麼?”。不過李小加也表示,港交所未來仍有很多機會和“獵物”需要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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