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省廳爲這事兒4次發文朝令夕改,副廳長受處分)

甘肅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聚焦農村危房改造領域,把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作爲監督檢查的重點,爲決戰決勝脫貧攻堅提供堅強作風保障。圖爲金昌市紀委監委派出監督檢查組到城關鎮沙溝岔村拆舊建新現場瞭解有關情況。

在精準脫貧“農村危房改造回頭看”專項行動中部署工作草率,2個多月時間內先後4次發文更改工作要求、表格內容和上報時限,令基層無所適從,加重基層負擔;在沒有深入調研、沒有充分徵求基層意見的情況下,照搬照抄其他地方做法,印發農村危房改造檔案管理實施細則,工作程序環節繁多,基層工作人員理解困難、難以落實,導致危房改造工作花錢多、推進慢、效果不佳,幹部羣衆反映強烈。

甘肅省住建廳關於農村危房改造的工作部署朝令夕改,工作流程繁瑣難懂,任務落實流於形式,對全省脫貧攻堅工作造成了負面影響。李蘭宏作爲分管村鎮建設處的副廳長,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省住建廳村鎮建設處時任處長賀建強負直接責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這是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前不久通報的8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之一。一戶危改戶的檔案需要50多頁2019年4月25日,國務院扶貧辦向甘肅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反饋2018年度脫貧攻堅成效考覈有關情況,指出該省農村住房安全工作等方面存在問題。5天后,中辦、國辦印發《關於2018年脫貧攻堅成效考覈情況的通報》,明確指出該省住房安全方面“有的縣危房鑑定流於形式,有的鑑定結果與實際不符”。按照甘肅省委要求,省委組織部會同省紀委監委,對上述反饋問題中涉及的幹部不擔當不作爲情況進行了調查覈實,發現李蘭宏涉嫌違紀。2019年7月3日,經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李蘭宏涉嫌違紀問題立案審查調查。李蘭宏在省住建廳主要分管扶貧工作,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是他理應投入主要精力、加以重點關注的領域。2018年6月,省住建廳印發《農村危房改造檔案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這份3200餘字的文件,並未結合全省扶貧領域危房改造實際,內容不全面、未細化,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不強,流於形式。以農村危房改造檔案管理分級負責制度爲例,在“上下一般粗”的表述下,分級管理職責並不清晰。除了村委會相關部門負責危改申請資料的“蒐集、審覈、整理和上報工作”外,省建設廳、市(州)建設局、縣(市、區)建設局、鄉(鎮)等四級農村危房改造主管主辦部門的職責如出一轍。“有些內容表述專業性強,工作人員和農戶理解起來存在困難,有些表格需要村鄉縣市四級簽字、四級蓋章背書,形式上層級負責,實質上市一級對村一級情況並不掌握,簽字蓋章流於形式,給工作落實增加了負擔,導致基層幹部和農戶反映較多。”甘肅省紀委監委第二監督檢查室相關負責人介紹,《實施細則》參考借鑑了外省相關格式範本,分戶檔案主要內容包含4個方面21項,彙總檔案市縣鄉三級內容合計37項、省級8項,程序環節多,需要逐戶填表、動態跟蹤管理,鄉鎮幹部和縣級住建部門工作力量有限,填表建臺賬佔用大量精力和時間,令人不堪重負。一名參與危房改造工作的鄉鎮幹部說:“表格報送了10遍才過,政策三天兩頭變,讓基層鄉鎮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危房改造國家有統一的住房信息系統和檔案管理系統,基層幹部也都錄入完成了,爲什麼還要建紙質版檔案?一戶危改戶的檔案建成需要50多頁,也就是要做一本書,村鎮縣還要到市上蓋公章。讓基層幹部苦不堪言、哭笑不得,這是典型的勞民傷財!”朝令夕改,短期內密集出臺四份文件記者注意到,李蘭宏對分管工作安排統籌協調不夠,“政策三天兩頭變”也是一個矛盾聚焦點。2018年4月27日,省住建廳會同相關部門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對遺漏和新增危房、已改造房屋質量安全隱患進行排查,並於5月底前建成臺賬。5月17日,省住建廳印發工作方案,要求各地進一步複覈存量危房底數,於5月底前報送臺賬。6月5日,再次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將臺賬以建設、扶貧、民政、殘聯4部門文件形式,經市(州)黨委書記、市(州)長簽字後於6月20日前報送;臺賬內容方面,重新設計彙總表格,取消了4月27日要求的臺賬。6月15日,又一次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再次全面開展危房排查鑑定,按照6月5日通知標準,於7月5日前報送臺賬。“危房改造臺賬涉及面廣,基層工作量大,省住建廳在安排部署工作時不顧基層工作實際,頻繁發文,時限要求緊,短期內調整內容格式,對基層工作考慮不周、統籌不夠,政策要求缺乏系統性、計劃性和前瞻性,幹部羣衆意見較大。”省紀委監委第二監督檢查室相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黨中央三令五申要簡化審批程序、爲基層減負,危房改造爲什麼還要人爲製造這麼多障礙?這是很多基層幹部心裏的疑問。“我省在住建部2017年全國考覈中排名倒數,主要問題就是考覈檔案存在嚴重漏項缺項,其中有九項是零分。”面對辦案人員,李蘭宏“交了底”:“基層整體負擔比較重、工作量大,確實存在部分工作程序倒置,先危房改造、再補充完善資料的情況。”至於短期內密集出臺的四份文件,他的解釋是:“時間緊、任務重,想要儘快推動工作,系統性前瞻性不夠,對危房改造工作的困難估計不足。”他也承認,因爲“工作不實不細”,“確實給基層落實工作帶來了一些困惑和混亂”。其實,李蘭宏深知危房鑑定工作“需要用腳去丈量,到現場去看,應留足時間”。在執行層面,省住建廳內部也並沒有硬性要求一個月內上報,而是三個月內即可。那麼,通知裏爲什麼定爲一個月?他的考慮是“害怕基層一拖再拖,是一種策略”。甘肅省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相關負責人認爲,李蘭宏負責全省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政治站位不高、工作作風不實、統籌安排不力,不顧工作實際,加重基層負擔,幹部羣衆反映強烈,對相關問題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省住建廳村鎮建設處時任處長賀建強沒有喫透國家政策精神,缺乏對省情縣情的深入研究,對工作節奏和力度把握不準,思想方法、工作方法簡單,違反工作紀律,對問題發生負有直接責任。2019年7月15日,經甘肅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李蘭宏黨內警告處分。同月,賀建強被省住建廳黨組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工作崗位相應做出調整。對於組織上的處理,李蘭宏表示:“要及時改、堅決改,以從嚴從實從細的作風把工作做好,激勵自己迎難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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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昕哲 本文來源:央視網 責任編輯:李昕哲_NA3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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