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在一座三線城市的縣城,我的父親特別重男輕女,小時候家裏也就媽媽帶我特別好。那時候因爲家裏窮,我初中畢業就沒有再繼續念高中。

父親在縣城裏給我找了一個鞋子加工廠的工作,那時候我小不懂事,每個月的工資也都是父親直接領走的,自從單位辦了銀行卡我纔開始有了自己的零用錢。這幾年我省喫儉用存了5萬多,前年我哥大學畢業想跟別人合夥開個飯店問我借錢,說實話這錢我壓根兒就不想借,但是看在我哥求我我也不好意思拒絕,就心軟都借給了他,可是他這一借現在都兩年了根本就不說還錢這事,我找我父親評理,父親直接跟我說都是自己家人還說我太斤斤計較,後來還錢這事我也並沒有抱什麼希望。

今年我談了男朋友,也開始談婚論嫁了,可是讓我沒想到的是我哥居然以家裏借錢爲理由,讓我替他填彩禮的坑。

現在我父親天天罵我不孝順,說我是白眼狼還沒有結婚胳膊肘就往外拐。我覺得我自己以後可以孝順父母,但並不代表我要幫我哥填這彩禮錢,他借的錢憑什麼由我來還。現在我已經結婚,我清晰地記得結婚那天,父親爲我留下了眼淚,看着父親省喫儉用苦苦的過日子我內心還是很掙扎,現在我一直反問自己這錢我應該出嗎,大家說說這件事我做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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