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證券時報·e公司記者從知情人士獲悉,繼衆泰汽車之後,比克動力正在通過法律途徑追討與華泰汽車之間涉及近3億元的電池貨款,雙方已經對簿公堂。買賣合同雖然發生在比克公司和榮成華泰之間,但作爲以生產和銷售汽車及汽車零部件配件爲主的大型企業集團,華泰集團設立並控制的獨資公司還包括華泰汽車集團(天津)有限公司、榮成華泰、鄂爾多斯華泰、北京瑞祥新能源電動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等多家企業。

(原標題:“連環雷”第二季!比克動力追債華泰汽車追到最高院)

證券時報記者 王小偉

因衆泰汽車的資金鍊危機牽扯到深圳比克動力,繼而又迅速蔓延到容百科技、當升科技、杭可科技等A股公司的連環雷,正在出現第二季版本。

證券時報·e公司記者從知情人士獲悉,繼衆泰汽車之後,比克動力正在通過法律途徑追討與華泰汽車之間涉及近3億元的電池貨款,雙方已經對簿公堂。根據知情人士透露,日前法院方面已經做出一審判決,要求華泰方面支付貨款2.6億元,並要求華泰汽車集團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華泰方面則堅持認爲不應承擔債務並因此申請二審。據悉,二審將於2019年12月19日在最高人民法院開庭。

與衆泰汽車直接爲A股上市公司不同,華泰汽車集團目前爲滬市公司曙光股份控股股東。根據曙光股份11月下旬發佈的公告,大股東華泰汽車集團所持有的曙光股份1.34億股(佔總股本19.77%)已經被司法凍結。有知情人士向記者明確,此輪凍結便與本次訴訟有關。

此外,還有接近比克方面的人士透露,目前比克還申請凍結了華泰汽車集團持有的北京銀行股權及其分紅。

對簿公堂

記者從多個消息源獲悉,比克動力日前作爲原告,將榮成華泰汽車有限公司、華泰汽車集團、天津華泰汽車車身製造有限公司、鄂爾多斯市華泰汽車車身有限公司四方告上法庭,並向法院提出了四項訴訟請求。

首先,判令榮成華泰支付拖欠的貨款本金2.63億元及利息1996萬元;第二,判令榮成華泰賠償比克公司備貨損失1878萬元;第三,判令華泰集團、天津華泰、鄂爾多斯華泰對上述兩項訴訟請求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第四,判令榮成華泰、華泰集團、天津華泰、鄂爾多斯華泰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此次訴訟涉及的交易最早可以追溯到2015年12月。當時比克公司經與華泰集團採購部門協商後,按照華泰集團採購中心安排與榮成華泰簽署了《量產產品價格合同》,2016年需求臺數爲6000臺份,還明確規定了多個動力電池系統的含稅單價。

買賣合同雖然發生在比克公司和榮成華泰之間,但作爲以生產和銷售汽車及汽車零部件配件爲主的大型企業集團,華泰集團設立並控制的獨資公司還包括華泰汽車集團(天津)有限公司、榮成華泰、鄂爾多斯華泰、北京瑞祥新能源電動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等多家企業。2016年,華泰集團成爲榮成華泰唯一股東,且法定代表人同爲苗小龍。

與榮成華泰公司的主合同簽訂後,華泰集團採購人員指示比克將貨物發往其集團公司名下各個基地。

2017年開始,榮成華泰公司的股東變更爲北京瑞祥新能源電動汽車租賃有限公司,而瑞祥公司則是華泰集團全資設立的子公司。天津華泰、鄂爾多斯華泰的唯一股東也是華泰集團,四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均爲苗小龍。

在比克看來,雖然榮成華泰股權發生變更,但事實上榮成華泰與華泰集團是多家公司一套人馬在經營,榮成華泰與比克的債務應當由華泰集團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不過,榮成華泰方面對於比克的觀點並不認可。榮成華泰方面認爲,比克公司訴訟超出了合同主體範圍,起訴了合同之外的第三人;華泰集團提交證據證明榮成華泰和華泰集團之間財務獨立、華泰集團不應該負連帶責任。強調華泰集團主要業務和定位是投資管理,不從事汽車生產製造,而榮成華泰是汽車的生產製造企業,二者在業務上不構成混同。

此外,華泰還提出雙方存在質量糾紛,“雙方對於供貨關係、供貨大體數量不存在實質性爭議,問題在於供貨價格、產品質量等問題爭議較大。根據合同約定,比克公司所供應的電池結算價格要按照實際電量結算,而非按照出廠時所說明的電量結算”。

榮成華泰在案件審理中表示,他們將部分電池產品裝車、銷售、投向市場後,收到了消費者投訴、維修等情況,因此榮成華泰花費了大量資金對電池進行了抽樣檢驗,抽取的所有電池全部存在電量短缺問題。

而比克動力方面對質量等問題進行了否定,榮成華泰上述陳詞最終未被一審法院採納。其中關於電量不足問題,比克動力方面認爲,“華泰提交的鑑定時間不在合同期限內,且當時並未將問題在檢驗期內反饋給比克,根據測試使用標準,華泰測試報告中出廠電量少4.7%屬於正常損耗區間。”

判賠貨款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做出的一審判決是,榮成華泰需要支付比克公司貨款2.6億元,華泰汽車集團則對這一判決確定的榮成華泰的給付義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此外,駁回了比克動力其他訴訟請求,也駁回了華泰汽車的其他關於電量、產品質量等問題的反訴請求。

有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華泰方面目前已經提起上訴,最高人民法院將在近日開庭。

今年11月以來,“衆泰汽車-比克動力-A股供應商”這一連環鏈條出現爆雷並持續發酵,尤其是容百科技等部分A股公司提高了應收賬款壞賬計提準備,給財報數據及二級市場股價帶來重要影響。而從華泰汽車與比克動力的訴訟來看,“連還債”所帶來的影響並未結束。

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此前公告顯示,截至2019年3月末,華泰汽車總有息債務爲294.23億元。華泰汽車資產流動性和再融資能力受到較大限制,且存在失去對子公司控制權的風險。

在汽車銷量增速下滑、越來越多車企產業鏈企業訴訟纏身的大背景下,華泰汽車此前一度被傳破產,之後該公司官方發佈聲明否認。

華泰汽車償債能力如何?將通過哪些方式解決流動性?如何快速尋找到新的盈利增長點?會否對曙光股份股權結構帶來影響……這一系列問題,都有待時間給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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