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2019年1月1日后获房产证明的新市民,将一律按积分入学!
日前,佛山买房将不再直接入户、入学,
而是改为积分制的消息引起了市民的关注。
对于该政策,
尤其是过渡期的问题,
很多网友都有疑问
近日,
佛山市教育局
在回复网友疑问中明确
2019年1月1日后获得房产证明的,
无论房产建筑面积多大,
将一律按积分申请入学。
2019年1月1日前获得房产证明的,
则仍按原政策执行,
2019年算政策性借读生。
(佛山网络发言人平台,网友和教育局对话截图)
佛山市教育局
在佛山网络发言人平台上回应称
↓↓↓
新的积分入学政策比较大的修改是在本市居住并购买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将不再执行政策性借读生入学政策,但是设置了过渡期到2019年12月31日。
即新市民的房产证明(包括房产证、已备案购房合同)在2018年12月31日(含本日,下同)前获得的(房产证的发证日期或合同备案为2018年12月31日前),购买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其适龄子女在2019年仍可按照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读佛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
如果新市民的房产证明(包括房产证、已备案购房合同)在2019年1月1日后获得的(房产证发证日期或合同备案日期为2019年1月1日后),无论房产建筑面积为多大,一律按积分申请入学。
2020年1月1日之后,佛山市将不再执行“购房类”政策性借读生政策,届时持任何时间办理的房产证明均统一纳入积分制入学。教育部门将据此对入学政策进行同步修订并及时公布。
注意!
上述信息(特别是各时间节点)仅供参考,均须以市政府正式发布的文件为准!
(佛山网络发言人平台)
目前佛山的入学政策是:
户籍生优先,
再到政策借读生,
最后是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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