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貫徹落實謙抑審慎的“綠色檢察”發展理念,增強檢察權運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充分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近日,隆德縣檢察院針對兩起危險駕駛案召開擬不起訴公開聽證會。聽證會邀請了縣法院、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有關人員參加。

被擬不起訴人王某某、於某某分別酒後駕車,構成危險駕駛罪。但兩人酒精含量均在120mg/100ml以下,也未造成嚴重後果,且兩人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在審查起訴階段認罪認罰,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二人犯罪情節輕微,符合不起訴的條件。

聽證會上,檢察官介紹了基本案情,出示了相關證據,闡明瞭擬不起訴理由。與會人員充分發表了意見,對公開聽證審查的做法予以肯定和贊同,認爲對兩案的不起訴公開聽證形式上達到了公開透明、公正司法的要求,實質上達到了“治病救人”、寬嚴相濟的目的,實現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會後,承辦檢察官對擬被不起訴人王某某、於某某進行訓誡教育,希望其深刻反思,吸取教訓,遵紀守法。

對擬不起訴案件召開聽證會,既實現遏制醉駕犯罪行爲的立法目的,又兼顧了謙抑審慎的司法原則,節約了司法資源,是全面貫徹“少捕慎訴”理念,認真落實全區普通、重大犯罪檢察工作會議要求,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主要體現;更是秉持“求極致”精神,努力追求“更加精準、更加客觀、更加公正”刑事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舉措。偵查人員、辯護人、“第三方”參與聽證,既與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相配套,又能規範和約束檢察官的自由裁量權,以程序公開促進實體公正,增強辦案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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