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用明清時期來舉例吧:

一、明代大體可分爲五期:一期爲明初,即洪武、建文,共35年。二期爲明早期,又可分前後階段,前階段爲永樂、洪熙、宣德,共33年;後階段爲正統、景泰、天順,共29年,前後階段共62年。其中正統、景泰、天順三朝未見署官窯年款,瓷器風格亦有別於前後朝代,故又被稱空白期。第三期爲明中期,成化、弘治、正德,共57年,正德後期已開啓晚明風格。第四期爲明晚期,嘉靖、隆慶、萬曆、泰昌,共100年;第五期爲明末,天啓、崇禎,共24年。

二、清代也可分爲五期,一期爲清初,順治,18年。二期爲清早期,康熙、雍正,共74年。三期爲清中期,乾隆、嘉慶,共85年。四期爲清晚期,道光、咸豐、同治,共54年,也叫晚清時期。第五期爲清末,光緒、宣統,共37年。

以上只是大致的年代劃分,另外還有幾種特定時期(特指)叫法,如鼎盛期青花瓷(以永樂、宣德朝“宣青”時期爲代表)、空白期青花瓷(專指明正統、景泰、天順三朝無官窯款時期)、“克拉克”青花瓷(專指以明萬曆朝外銷西方的青花瓷)、轉變期青花瓷(以明崇禎朝青花精品瓷爲代表)、高峯期青花瓷(以康熙時期“翠毛藍” 青花爲代表)、仿古瓷興盛期(以清康、雍、乾三代以仿明官窯瓷爲代表)、(廣交藏友,共同進步學習,交流收藏之道),(藏友出手古瓷器藝術品,送翰海,保利,孫老師)(一三,一八30一四,貳五六).僞品氾濫期(以清末民國初製作的贗品爲代表),還有祥瑞瓷(專指天啓、崇禎時期帶日本風格的瓷器)、南明瓷(專指明末清初建立的南明政權瓷器)、洪憲瓷(以署“居仁堂制”款瓷爲代表)、廣彩(專指清中期景德鎮制瓷胎運往廣州彩繪的外銷瓷)、淺絳彩(清末民初朱山八友彩繪瓷爲代表)等。

上面說的主要是以青花瓷器的發展概況、時代典型特徵和器物總體風格來劃分的。但要注意在每個朝代更迭或過渡時期,前後朝代器物的面貌特徵大多相似,前代往往孕育着後代的雛形,後代亦常常帶有前代遺風,有的特徵是共有的,很難截然劃分清楚。

識真才能鑑假,在辨別真假之前,先要熟記歷代古瓷真品的造形(包括主要器型)典型特徵和總體風格及細微之處的特點,再將相似或存疑的實物與考古出土器物和館藏傳世真品進行比較,從紋飾、色調、胎釉、造型、工藝製作手法、款識字體寫法特點等幾方面情況綜合分析,看兩者之間在整體面貌及細部特徵是否自然相符,與真品有否內在的聯繫,能否表現出時代共性。然後再對照文獻資料考證,儘量找到仿品出處和時代依據。特別要仔細觀察器物的細部,這常是僞品露出破綻之所在。青花瓷裝飾藝術主要是以繪畫手法爲特色的,故鑑定重點除上述幾方面外,觀察紋飾、畫風、筆法、彩料、青花呈色變化等顯得尤爲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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