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流水事件暴露出的生活真相
原標題:中信流水事件暴露出的生活真相
這兩天不知道怎麼的胸口痛,昨天比較嚴重,睡了一天,沒更新。
早上也睡到10 點,本來想接着胸口痛繼續睡,突然意識到自己不是富二代,瞬間驚醒。
刷牙的時候就看到池子(脫口秀演員)和笑果文化掐架,而且還帶了中信銀行。
(脫口秀演員池子)
池子和笑果因爲勞動糾紛,都掐好長一段時間了,而且沒人關注,時不時發個新聞出來,然後就被忽略。這一次帶上中信,居然上了熱搜。
中信向池子道歉,中信支行行長被撤。
這是怎麼回事呢?
昨天,池子在微博上吐槽中信銀行泄露自己的賬戶信息。他跟笑果掐架,過程中,笑果給他寄了一份案件資料,裏面居然有池子在中信銀行的個人賬戶交易明細。
池子一看,樂了——笑果這是送死啊,直接把犯罪證據寄給敵人。
池子打電話給中信,中信說這是配合大客戶的要求。
對中信來說,笑果文化不算大客戶,但對一個支行就算。
銀行表面上是一個整體,實際上各支行都是明爭暗鬥,爲了拉客戶,支行膽子特別肥。
池子指責中信和笑果的行爲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違法行爲。
沒有身份證、沒有銀行卡,沒有司法機關的調查令,笑果文化竟然能從中信銀行拿到他近兩年的流水,還打印出來,這屬實過分。
現在這年頭,個人的大多數信息被泄露就跟走在路上風從臉上吹過一樣,習以爲常了。大家在意的只有小部分私密信息,銀行賬戶交易明細就是其中之一,你要連這個都給我泄露了,那感覺就像扒了我的內褲,而且還是扒了給我敵人看的,你說我能不生氣嗎?
按照規定,要去銀行查存款或者流水,必須本人帶身份證和銀行卡;如果不是本人,那得有授權書和用戶身份證;還有就是法律強制性的,比如法院要查,那得派兩名法院工作人員攜帶兩證(工作證和執行公務證)+法院蓋章的查詢文書才能辦理。
很顯然,中信的操作是違規的。
今天凌晨,中信半夜驚醒——媽呀,事情不對了。
他們趕緊發了個致歉信,內容相信你已經猜到了,大企業出錯都是那一套。
個別員工的錯,已經處分,開除了,以後會做得更好,歡迎監督巴拉巴拉。
以前背鍋的通常是臨時工,這回不是,臨時工沒有獲取用戶交易明細的權限,這種違規操作沒有一定級別幹不了,所以這回撤的是一個支行行長。
除了這點,其他的還是老一套,大家非常熟悉的做法。
池子指責他們的行爲是犯罪,並報了警。
這事情要鬧到法庭上會怎麼樣?
多半沒啥問題。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如果情節不嚴重,問題都不大。
那怎麼樣纔算情節嚴重?
首先是要被用於犯罪;其次是按個人信息的重要性(比如你的財產信息和你的酒店住宿信息的對個人的重要性是不一樣的),分別出售或者提供五十條、五百條、五千條以上;再有就是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等。
關於情節嚴重,總共有十幾條規定。
有興趣的可以看一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第五和第六條。
從法律的角度,拿這事情打中信和笑果是不痛不癢的,但從聲譽的角度,這一拳打得還是挺痛的。
有些隱私,我們沒了也就沒了,實屬無奈;而有些隱私,你不能碰,特敏感,你要給我扒了,我肯定跟你拼命。
但,現實是殘酷的。
中信這次下的這步臭棋是偶然嗎?如果池子不是大v ,這事情會怎麼樣?在這次事件之前,在別人身上有沒有發生過同類的事情?這是中信一家管理上的問題嗎?
這些問題的答案,咱心照。
中信流水門讓我們進一步看清了生活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