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彭宇案,讓廣大的民衆不敢扶老人,而這次揚州市法院的判決極其有可能導致很多普通人再也不敢拒絕老闆要求的免費加班了,因爲一旦你不加班,老闆可以按照你給公司造成損失,要求你承擔賠償責任,所以說這個判決真的是相當的荒謬,我實在不知道這種人是怎麼當上法官的,甚至我懷疑這個法官與企業之前是否存在不正當的利益輸送。如果說老闆給予加班費也就算了,關鍵沒有,現實中很多私營企業老闆爲了節約人力成本,儘量壓縮招聘的人員,讓現有的員工加班成爲一種常態,甚至996都變得習以爲常,本來義務加班就很讓人反感,結果發現不加工還要倒賠老闆,是否很可笑。

  不得不說,江蘇省的法院就是法律界的奇葩,相信彭宇案,大家還都有印象吧,2006年彭宇因爲扶摔倒的老太太徐壽蘭,反被徐壽蘭指責爲其撞倒她,最終南京市鼓樓區法院認爲本次事故的雙方徐壽蘭和彭宇均無過錯。按照公平的原則,當事人彭宇對受害人徐壽蘭的損失應當給予適當補償。因此,主審法官判決彭宇給付徐壽蘭損失的 40% ,共人民幣45876.6元。

  這件事在全國上引起了極大的輿論風波,因爲南京市鼓樓區法院在沒有確鑿的證據下,依然按照“邏輯”判處彭宇4萬餘元的賠償,法院“你不誤傷她,就不會送她上醫院”的判決,被稱作對社會良知的一次毀滅性打擊。這件事之後本案的主審官王浩也被調離了鼓樓區法院,從此以後,扶老人成爲一件人見人怕的事情。

  彭宇案,讓廣大的民衆不敢扶老人,而這次揚州市法院的判決極其有可能導致很多普通人再也不敢拒絕老闆要求的免費加班了,因爲一旦你不加班,老闆可以按照你給公司造成損失,要求你承擔賠償責任,所以說這個判決真的是相當的荒謬,我實在不知道這種人是怎麼當上法官的,甚至我懷疑這個法官與企業之前是否存在不正當的利益輸送。

  如果說老闆給予加班費也就算了,關鍵沒有,現實中很多私營企業老闆爲了節約人力成本,儘量壓縮招聘的人員,讓現有的員工加班成爲一種常態,甚至996都變得習以爲常,本來義務加班就很讓人反感,結果發現不加工還要倒賠老闆,是否很可笑?給我1000元的工資,我憑什麼要做10000元的活?明知道任務多,爲什麼不多招聘點人手?老闆爲了自身的利益,不顧員工的權益,爲什麼不判決老闆?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顯然老闆違法了,但這個揚州市的邗江法院高新區人民法庭的庭長翟森斌竟然對老闆違反合同法視而不見,而要求員工賠償老闆?試問這種人是怎麼做上法院的庭長的?

  總結

  公司可以避免損失嗎?可以,在兩人拒絕加班時,公司就應該預料到了,但是公司老闆明顯不管不問,否則怎麼會放任下去,致使合同違約?所以這損失根本不能認定給兩個不加班的員工,此次事件會導致一個非常壞的影響,員工不敢拒絕接班,這個影響堪比當年的扶老太太的案件了,江蘇的法院系統真的應該整頓一下了,怎麼盡出這些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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