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納稅人應在收到稅務機關准予留抵退稅的《稅務事項通知書》當期,按照稅務機關覈准的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衝減期末留抵稅額,並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相應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第22欄“上期留抵稅額退稅”。在辦理留抵退稅過程中,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是否符合留抵退稅條件、當期可退還增量留抵稅額等進行審覈確認,並按准予辦理、暫停(終止)辦理、不予辦理三種情形進行處理。

五月上班第一天!5月前後,又有一大批新政策開始實施了,建議會計打印出來學習,不然沒法幹活!

5月前後開始的新政策:

1、4月28日起,多地取消開戶許可證,個人銀行賬戶管理將更加嚴格,同時“公轉私”要小心了

2、增值稅加計抵減的做賬方式明確了

3、5月1日起,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大變

4、5月1日起,企業社保費率降低,同時社保移交稅務的方式也明確了!

5、國務院發文,對企業所得稅進行了修改,會計一定要知道變化

6、5月1日起,開具《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事項有了新變化

7、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文,明確: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擴大至所有制造業領域

8、財政部出臺關於加強企業職工教育經費財務管理的通知意見稿,意味着會計考證可以省一筆錢!

9、5月1日起,辦理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徹底明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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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一個證!嚴查“公轉私”

北京、山東、福建、廣東、深圳等地相繼發佈公告,自2019年4月28日起,全面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文件再次明確:加強銀行賬戶資金管控,取消開戶許可證!會計們千萬要注意了!

注:人行營業管理部關於北京市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的公告

《通知》擬對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的提取比例、調整機制、開支範圍等財務事項作出規定。重點內容如下:

一、職工教育經費

職工教育經費,是指各類法人企業按照工資總額一定比例提取,專項用於提高職工素質和能力所需教育和培訓支出的費用。

二、提取比例不得隨意變更

企業職工教育經費年度提取比例在1.5%-8%範圍內確定,且不得隨意變更。

三、不得擠佔、挪用經費

企業提取的職工教育經費應當從當期管理費用中列支,作爲應付款管理,嚴格按制度安排使用,不得擠佔、挪用。

四、60%以上經費用於一線職工

企業職工教育經費60%以上應當用於直接從事生產和經營業務一線職工的教育培訓。

五、不得用於療養、旅遊

企業不得從職工教育經費中安排療養、境內外旅遊等與職工教育培訓無關的項目支出。

關於這項職工教育經費,和會計關係非常大,會計考取證書(初級會計職稱、中級會計職稱、高級會計職稱),以及會計人繼續教育,所涉及的費用都屬於提高職工素質和能力產生的費用,所以這項政策目前是非常給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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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總明確!5月1日起,

留抵退稅必須這麼做!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出臺後,稅務總局制發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辦理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0號),就留抵退稅政策實施過程中涉及的相關征管事項進一步予以明確。

劃重點!重要內容主要有以下6項!

一、符合什麼條件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留抵退稅?

1、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連續六個月(按季納稅的,連續兩個季度)增量留抵稅額均大於零,且第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不低於50萬元;

2、納稅信用等級爲A級或者B級;

3、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發生騙取留抵退稅、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情形的;

4、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徵即退、先徵後返(退)政策的。

注意:以上條件需同時符合,增量留抵稅額是指與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稅額。

二、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如何計算?

納稅人當期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增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60%

注意:進項構成比例,爲2019年4月至申請退稅前一稅款所屬期內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款完稅憑證註明的增值稅額佔同期全部已抵扣進項稅額的比重。

三、納稅人如何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留抵退稅?

《公告》明確,納稅人申請辦理留抵退稅,應在符合條件的次月起,在申報期內完成本期申報後,需要提交《退(抵)稅申請表》。

注意:

1、稅人適用免抵退稅辦法的,可以在同一申報期內,既申報免抵退稅又申請留抵退稅;

2、當期可申報免抵退稅的出口銷售額爲零的,應辦理免抵退稅零申報。

四、稅務機關是否需要對納稅人進行審覈確認?如何審覈?

在辦理留抵退稅過程中,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是否符合留抵退稅條件、當期可退還增量留抵稅額等進行審覈確認,並按准予辦理、暫停(終止)辦理、不予辦理三種情形進行處理。

五、在稅務機關准予留抵退稅後,納稅人應如何進行相關稅務處理?

納稅人應在收到稅務機關准予留抵退稅的《稅務事項通知書》當期,按照稅務機關覈准的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衝減期末留抵稅額,並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相應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第22欄“上期留抵稅額退稅”。

六、如果發現納稅人騙取留抵退稅,如何追責?

納稅人以虛增進項、虛假申報或其他欺騙手段,騙取留抵退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騙取的退稅款,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等有關規定處理。

以上就是大家必須要注意的新政策了,一轉眼2019年已經到了5月份了,各位會計依舊要很忙!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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