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15日,甘肅的一位網友向媒體報告反映稱,自己的父從河西學院附屬的張掖人民醫院轉院到蘭州市的過程中,張掖人民醫院的醫生向自己收取5550元救護車長途出車費後,竟然還額外向自己收取3000元現金。

這位網友質疑張掖人民醫院堪轉院費爲“天價”轉院費!同時向媒體反映醫院在自己不給錢之後,竟然不準備發車,存在着拿病人的生命勒索錢財!

據這位網友反應,因爲考慮到因考慮到父親病情嚴重和自己的家就蘭州,於是決定將自己的父親轉到蘭州進行治療,離着自己也比較近,也好照顧!

又考慮到因爲父親只能平躺,保持血壓穩定,所以這位網友才決定讓醫院的救護車送至蘭州。在協調轉院的過程中,先是問自己要了5550圓的轉院費,隨後又告訴自己需要再交3000元的醫護人員勞務費用!

由於交了5550元的轉院費,一時間沒有3000塊錢,可是醫務人員竟然讓自己湊齊之後再出發,單單是協商轉院一事,就用了兩個多小時!

這位網友覺得這是“勒索”,所以纔想媒體反應!不過這件事發生之後,只有一個工作人員對此回覆,相關醫院部門並未對此次事件作出什麼回應。

根據相關信息瞭解到,在長途運送急救病人時,醫務人員出診費將按照50元/天,在超過24小時,並且不足半天時將按半天收取,如果超過半天的按一天收取;在長途運送急救病人的救護車的車費將按50元/5公里車計收,超過5公里每公里加收10元油費之類的。

當然了,具體費用具體協商,經根據實際情況雙方協商決定!

按照規定的標準算下來,5550元的轉院費是合情合理的,尚且符合當地規定的收費標準!

對於隨後的3000元醫務人員勞動費,並沒有相關規定的標準,大多數都是患者與醫院協商決定!

對於此次事件是否存在“勒索”或這說是“天價”轉運費先不去議論,如果網友說的“不交錢,不走”是事實,那醫院的責任必然是逃脫不掉的,即便是有明文規定交多少錢,那也不能拿病人的安危來做籌碼!

醫院有醫院的規定,但是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醫院也不是慈善所,但是3000塊錢我覺得對於大多數人都能拿的出來,在患者病危的情況下先轉院後補交不也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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