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12月7日消息 日前,文化和旅遊部起草《文化和旅遊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演出市場管理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

《意見稿》指出,要重點對電音類、說唱類節目進行審覈把關,配合公安等部門加強對演出現場、電子顯示屏內容以及互動環節的監督檢查,督促演出舉辦單位防範人羣踩踏等安全事故。對沉浸式演出活動,要加強演出全流程審覈,防止出現封建迷信、血腥恐怖等內容。對小劇場演出活動,要重點加強脫口秀、相聲以及先鋒話劇、實驗話劇等語言類節目的內容審覈和現場監管。

《意見稿》還表示,要加強演出網絡直播管理。營業性演出活動需要進行網絡直播的,演出舉辦單位應當在報批時一併提出申請。組織演藝人員從事線下現場演出的網絡直播(表演)公會組織應當取得《營業性演出經營許可證》,並依法辦理相關手續。網絡直播應採取延遲播出的形式,至少延播3分鐘。演出舉辦單位和網絡直播企業應當制定直播管理流程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安排專人對演出直播內容和網民留言等互動內容進行實時審看,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保留視頻資料至少60日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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