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1.14”司机肇事致协警受伤案件的情况说明

  2018年11月14日晚,承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在辖区内组织夜查统一行动,南环中队在石洞子沟蓝宇加油站门前开展整治。21时26分,一辆白色冀HC7892长安小型越野驶入检查路段,民警上前检查,在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他神色慌张,突然加速,将车辆右前方协助录像的协勤民警张浩撞飞,张浩倒地后,此车继续逃窜,中队长苏卫强急忙拨打120急救电话,带班副大队长朱洪涛驾驶警车进行追截。

  

  司机过度紧张,将车开至富华商贸城旁一小区的道路,该道路为断头路,见状他弃车逃跑,该车副驾驶仍留有一名女性乘客,该女性也要逃走时,被朱洪涛拦截。

  随即各中队民警们也赶至肇事车辆停放点,对车辆进行核查,在排查线索时,发现该车极有可能是陈某驾驶,此人正在预约科目三考试,驾驶员为无证驾驶人员。将同车女子带至石洞子沟派出所进行问询,了解到该女子与肇事司机为初次见面,不了解该司机的自然情况,只知道该车驾驶人名叫陈某。派出所及我大队确认司机身份,并将涉案车辆扣至火车站停车场。

  当日23时40分许,接事故大队民警电话,该犯罪嫌疑人已投案自首。随即副大队长朱洪涛、王再兴到达事故大队,对犯罪嫌疑人身份进行核查及盘问。

  该驾驶人当晚与同车女子饮酒后,驾驶其朋友车辆行经蓝宇加油站,由于其想逃避处罚遂驾车逃窜,该犯罪嫌疑人涉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数值为16.5mg/100ml,考虑到距案发时间较长,可能存在误差,随即带至承德市中心医院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凌晨1点将犯罪嫌疑人移交石洞子沟派出所,嫌疑人以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扣押至看守所。

  协勤民警张浩头部、腰部、手部均有受伤,在医院进行住院观察治疗。

  (转载请注明来源。编辑:霍文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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