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邵阳市区至邵东县城公交定价6元,分段收费,你支持吗?

按照《邵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邵阳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要求,2018年10月26日下午3点,我局在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会议室组织召开了“《邵阳市区至邵东县城(G320线)公交化改造(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有关事项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共设置听证参加人24名(3名听证代表因故未到会,实到21名),其中:听证代表17名(含沿线当地村民、线路车主、运输企业代表等)、特邀代表7名(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和社会组织代表)。听证代表采取自愿报名或单位推荐的方式产生,特邀代表由市交通运输局聘请。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人3名,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蒋胜利主持会议,听证陈述人3名,由市交通运输局指派。听证陈述人陈述了《邵阳市区至邵东县城(G320线)公交化改造(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背景、起草过程、公交化改造工作推动情况以及最终目标。21名听证会参加人以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邵阳市区至邵东县城(G320线)公交化改造(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

邵阳日报、邵阳电台交通频道等媒体应邀到会并报道听证会有关情况。

二、听证会参加人对听证方案的意见

听证会上,各参加人各抒己见,明确表达了观点。21名参加人中,11人对公交化改造提出了意见和建议,9人无异议,1人不赞同进行公交化改造。并有3名列席人员在主持人同意发言后发表了看法,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归纳整理听证会代表意见,共收集意见13条,其中部分或完全采纳的有 5条,不予采纳的有8条。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听证会意见归纳汇总

1.希望政府能够落实公交优先政策,保障企业利益;要能够保证长期稳定经营下去,确保经营方式、管理、服务都能和城区公交一致,保障群众利益。

2.公交全程6元价位过高。

3.30公里太长,可以考虑开两对公交车对接。

4.《方案》中首发车时间未提及,建议夏天6点能到范家山、高崇山、牛马司,能考虑菜农利益。

5.票价站点都要经过科学论证,设置得更详细,在范家山、牛马司等城区设站。

6.建议确定新公交公司和扬子公司分别经营的区域范围。

7.《方案》中未确定改造线路起始点,目前城区大型停车场紧缺,希望保障停车场站等硬件设施到位。

8.建议提高收购标准,包括未到经营期限的收购补偿标准,希望解决原经营主体相关人员今后的生存问题。

9.有代表建议连同G60高速线路一并收购;有代表建议G60高速线经营主体不能变动,因为公交车是不能上高速的。

10.建议新邵陈家坊到邵东线能维持原状,不进行改造。

11.若本次改造造成其他线路影响较大,可以参照本次进行公交化改造。

12.建议收购费用能由企业承担20%改为由政府全资收购。

13.个别代表因涉及今后生存不支持改造。

二、对意见采纳情况的具体说明

(一)第1、4、5、7、10条意见予以部分或全部采纳

第1条意见,方案(征求意见稿)和补充方案当中均有明确,具体内容写入线路特殊经营协议。

第4、5、7条意见,将方案(征求意见稿)实施步骤第5点调整为“完成场站、沿途停靠站点、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由市(含双清区、经开区)县两级按行政区域划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按照国家标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 》(2016年) “市区站300-500米、郊区站500-1000米”的要求,设置位置为学校、乡镇政府、乡村交叉路口等人口汇集地段,将方案(征求意见稿)实施步骤第6点调整为“确定公交运营首末站、发车时间间隔等营运事宜,建议市县公交首末站分别设在邵州车站(或宝庆车站)、邵东西站,发车时间根据运力情况适时调整”。

第10条意见,将《补充方案》收购建议方案3调整为“邵阳至邵东(G60线)客运班车纳入改造范围,按邵阳至邵东(G320线)收购标准收购,收购1台退出1台;新邵陈家坊至邵东西站的客运班车纳入改造范围,给予运营亏损补贴”。

(二)对第2、3、6、8、9、11、12、13条意见不予以采纳

第2条意见:根据交通部关于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的要求“改造后的线路运营价格应在原客运线路价格基础上降低15%-30%”,《方案》建议的票价已在原客运班线票价的基础上降低了40%,并且实行分段计费,充分考虑到了乘客利益,票价再降低,不但没有政策依据,且政府补贴过大难以承担。最终票价将由发改物价部门根据原线路票价标准和相关国家规定科学论证后确定。

第3条意见:不能满足沿线群众乘车直达出行需求,不符合现有客运改革的要求,与湖南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湘交运输[2018]140号)相悖。

第6条意见:根据《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2017年第5号)关于“城市公共交通部门应当依据城市公共汽电车线网规划,结合城市发展和社会公众出行需求,科学论证、适时开辟或者调整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和站点”的要求,市人民政府可以依程序、按规定确定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而“确定新公交公司和扬子公司分别经营的区域范围”无据可查。另,按照市人民政府2003年9月签订的《关于承债式收购邵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合同书》“邵阳扬子巴士有限公司在邵阳城市规划区内所有公共交通独家享有特许经营权”。此次公交化改造,待运营主体通过招投标确定后再签订线路特殊经营协议(含明确经营线路及范围)。

第8条意见:本次公交化改造收购补偿参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并借鉴省内其它地州市做法进行据实核算。

第9条意见:如此次公交化改造将G60线班用客车纳入改造范围,再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重新核定运营主体,实行公车公营、公司化管理。

第11、12、13条意见:方案中明确改造的原则“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统一管理,集约服务,新辟与改造并举,多方式运作”,此次改造是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积极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交运发[2011]490号)、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关于稳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6]184号)、湖南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湘交运输[2018]140号)、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解决宝庆车站至高崇山公交化改造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邵字府阅〔2018〕28号)等文件要求进行的的试点改造。

邵阳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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