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當涉事4S店面對的不是來自消費者一個人的“講道理”,而是民衆的公憤,換來的纔是“公司領導已經和客戶進行了溝通,客戶現在很滿意”的結果。只有讓欺客的“4S店”們畏懼的是來自法律的制裁和有效的監管,而不是來自民衆的公憤,消費者弱勢的狀態纔會得到徹底改變。

議論風生

只有讓欺客的“4S店”們畏懼的是來自法律的制裁和有效的監管,而不是來自民衆的公憤,消費者弱勢的狀態纔會得到徹底改變。

近日,一組視頻在網上熱傳,一女子盤腿坐在奔馳車引擎蓋上,情緒激動地對4S店工作人員大聲哭訴其糟心購車的經歷。女子自稱是研究生畢業,首付20萬的奔馳車子,還沒有開出4S店,發動機就漏油了,在多次溝通之後,4S店方面僅僅同意更換髮動機,不能夠換車、退車,一直在被敷衍,所以纔有了“大鬧4S店”這一出。此事迅速引發網絡熱議。

目前,西安利之星奔馳4S店客服人員表示,問題已經得到解決,“公司領導已經和客戶進行了溝通,客戶現在很滿意”。

銀行界有句飽受爭議的標語叫“離櫃概不負責”,涉事4S店此舉也堪稱是“不用離店,也一樣不負責”。涉事4S店強調的理由是,既然汽車已經售出,那麼只能按照“汽車三包政策”更換髮動機,哪怕車子根本就沒有開出店門口,那也應該是消費者承擔的損失。

但是《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說明: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爲準),家用汽車燃油泄漏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退貨。由此來看,要求退車或者換車本來就是消費者權利。

相關法律和國家三包規定,已經將消費者的權益安排得明明白白,但是在現實中卻被4S店大打折扣。多次交涉無果之後,西安的這位女碩士只能被逼得爬上了奔馳車,之後就是我們看到的這一幕。

而她在奔馳車引擎蓋上的哭訴——“我是受過文化教育的人,我是研究生畢業,但是這件事讓我十幾年的教育受到了奇恥大辱,我就是太講道理”——把消費者的弱勢心態展現得淋漓盡致。也就是說,不管你受過多少教育,不管你是都市白領還是城市中產,在“我就是要欺客的大店”面前,個人力量變得不值一提。

顧客是上帝?NO WAY!除非你爬上大廳的車子,一把鼻涕一把淚地對人哭訴。這就夠了嗎?當然不夠。還得有人把你這種所謂的不體面傳播到整個網絡世界。

當涉事4S店面對的不是來自消費者一個人的“講道理”,而是民衆的公憤,換來的纔是“公司領導已經和客戶進行了溝通,客戶現在很滿意”的結果。

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女碩士車上哭訴維權”背後,暴露的顯然是店家的霸道、強勢、無理與消費者個人的弱小、無助、無門。這在第一時間就能擊中人們的痛點,甚至由此而引發了對涉事店家的公憤。

但事實上,這樣的情形在我們的生活中並不少見。明明是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卻囿於極高的維權成本,無法讓自己的權益得到主張。爬在奔馳上哭訴的女碩士,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假一賠三、三包退換等等規定都是法律所賦予消費者的權利,不應該在現實當中被打了折扣,更不應該等到女消費者爬到引擎蓋上才能實現。

就此而言,只有讓欺客的“4S店”們畏懼的是來自法律的制裁和有效的監管,而不是來自民衆的公憤,消費者的權益纔會真正落到實處。而這有賴於法律的該出手時就出手,也有賴於市場監管部門的撐腰。

□沈米樂(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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