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是归根结底是视觉中国的。

近日的黑洞照片事件闹得沸沸扬扬!

赞扬全世界的共同科研成果还要向一个国内图片网站付费?

一石激起千层浪,共青团官微点名发问,各大公司也惊讶发现自家logo在图库收费范围内,潮水般的质疑声将视觉中国推上了热搜第一。

最终,鸡飞蛋打,曲终人散。

视觉中国被关站整改,但图片版权的糊涂账仍是“黑洞”。

那这个黑洞仅仅是中国才有吗?

当然有!到处打官司的迪士尼

关于迪士尼,有一个著名的段子:

假如有一天你落到一个孤岛,想要获救最好办法,就是在岛上画一个巨大的米老鼠,迪士尼的法务部门将以最快的速度赶来,起诉你。

那么“维权狂魔”的迪士尼对版权有着怎样鬼畜般的执着呢?

1、战线长。

卡通人物小熊维尼的版权官司,一打就是18年。

2、范围广。

1989年迪士尼发言人欧文·奥肯说过很经典的一句话:“我们总是在打官司。”

最早的迪士尼维权行为出现在1987年。

日本某小学的106名6年级生为了纪念毕业在学校的泳池底部画了米老鼠图案,并被当地报纸报道。

随后,迪士尼日本发现这一新闻,便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向该学校发出警告信,并要求校方撤除米老鼠形象的画作。

不仅隔海相望的日本小学难逃维权的制裁,迪士尼的维权铁拳当然也没有饶过中国。

2016年,迪士尼和皮克斯公司以《汽车人总动员》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为由,起诉了国内三家公司,请求赔偿损失300万元人民币、合理费用100万元。

3、小人物也逃不掉。

2008年,迪士尼公司状告了美国佛罗里达州莱克县的一对经营派对服务的夫妻。

理由是他们购买了盗版的迪士尼角色服饰,并将其用于自家生意的宣传视频之中,此举侵犯了迪士尼公司的著作权。

2全球最强法务部

据公开资料推算,迪士尼总部法务在2017年大约有77人,同时迪士尼法务部门在全球大概拥有350多名律师。

图中都是为迪士尼专职服务的律师(迪士尼的联名律师函警告绝对霸气!)

不过更惊人的不是他们的数量,而是迪士尼法务的薪资。

迪士尼总法律顾问艾伦·布雷弗曼,就在2016年以11473666美元(约合人民币7500万左右)的薪资,成为当时最高薪的法律顾问。

迪士尼狠下血本,只为告诉世界:你敢抄我?我有一栋楼的律师盯着你!

我看到的是其成熟维权机制

迪士尼之所以被称为“版权狂魔”,是因为内部有非常成熟的版权管理理念和意识。

尽管人们一直笑称迪士尼为“版权狂魔”,但实际上,不如称为“IP狂魔”才更为贴切。

他只是在通过著作权来维护自身的IP,不巧成为噱头,引起了公众注意。

迪士尼之所以能够发起这么多次维权之战,并且获胜,就是因为他为保护自身IP,打造了一张严密的知识产权网。

以“米老鼠”为例,迪士尼为了给“米老鼠”续命,不断游说美国国会,对版权法进行修改,将企业的著作权保护年限延长至95年。

图为迪士尼历年游说国会的巨额费用

自1997年以来,迪士尼在游说国会上就已经花了8700多万美元。

这些钱都是用来“影响知识产权立法”的。

同时,每隔一段时间,迪士尼都会对“米老鼠”形象进行更新、演绎,形成新的演绎作品,获得新的著作权。

除此之外,迪士尼还充分利用了商标权,对“米老鼠”进行了保护,单单在中国就申请了45类全类注册。

也就是说,如果使用不当,不仅可能面临侵犯著作权纠纷诉讼,还可能被提起侵犯商标权纠纷诉讼。

在这样严密的保护网之下,妄图分一杯羹的不法分子只能望而却步。

迪士尼通过对形象的及时更新与推广,确保最新的形象拥有最大的版权价值,那么当一些古老形象版权时限到期,他们也并不会有多少损失。

再以迪士尼旗下的漫威为例,在“复仇者联盟”引进国内前,已经跟国内很多厂商合作,进行衍生品的开发。

当电影在院线播映后,粉丝看完想要买相关的衍生品,这时每一个电商渠道、每一个实体店铺卖的都是正版漫威周边。

既挤压了盗版衍生品的空间,又能及时满足消费者需求。

我是任天堂!我不服!

如果说迪士尼法务部是全球最强法务部的话,那么东半球最强法务部任天堂表示不服。

游戏公司主营法务?

任天堂(Nintendo)是全世界知名的电子游戏厂商,现代电子游戏业的者开创。

任天堂旗下的著名ip非常多,他们开创了超级马里奥、精灵宝可梦和塞尔达传说系列,基本上都是广受好评的。

任天堂的利润率是在日本企业甚至全世界企业中绝无仅有的,一直维持在20%以上。

而任天堂的ip就是它的财富源泉,面对版权保护这一重要问题,任天堂的法务部也是战力超强。

反杀环球一战成名

80年代初,任天堂进入美国,那时正值北美街机市场的黄金时期。

1982年,任天堂的街机新作《大金刚》在美国大受追捧,收入1.8亿美元!

但当时,环球声称自己拥有电影《金刚》的版权。

在环球这个巨无霸面前,当时的任天堂只算个无名小卒。

但他们没有退缩,反而找到了《金刚》的版权漏洞:

环球有1976年《金刚》电影的版权,但是不拥有原型小说的版权,原型小说已经是“公共产权”了。

借鉴原著,不侵权!

随后反而乘胜追击,状告环球旗下的掌上游戏“金刚”抄袭自家游戏。

图为环球出版的“金刚”掌上游戏

结果是环球给任天堂赔了5800万美元。借此一役,任天堂奠定了自家法务的江湖地位。

知网算啥!我爱思唯尔人人喊打!

类似知网的存在,利用对论文的垄断地位,攫取高额,阻碍知识流通。

在西方学术界的科学公敌有一个全球最大的科学出版商——爱思维尔(Elsevier)。

2017年,爱斯维尔的营收超过11亿美元,利润高达37%,这个利润率甚至超过了Facebook和苹果公司。

为了维持高利润,爱斯维尔利用垄断地位,采用了多种强迫手段。

其中一种是捆绑,在大学图书馆与爱斯维尔签合同的时候,它不让图书馆选择需要的期刊,而是打包销售,图书馆必须全部接受。

在这种不平等条件下,图书馆被迫订阅了大量不需要的期刊。

在爱斯维尔与作者的合同中,一旦论文在其所属期刊发表,论文就属于爱斯维尔所有。

论文作者甚至不能免费将论文公开,否则就会被爱斯维尔起诉。

由于爱斯维尔的存在,西方学术界也形成了一个知识黑洞。

论文进入了爱斯维尔的数据库之后,就被高高的收费墙拦住,只有最富裕的大学才能接触到它们,这实际上阻碍了知识的交流。

图为全球各大学学者的联名抗议网站

而且爱斯维尔并不知足,每年都在提价,即使是那些最富裕的大学,也开始承受不了,纷纷联名抗议。

维权,先正确理解版权概念!

维权,从正确理解版权概念开始。

版权来自英文copyright,从字面上理解就是复制权,但是它非常原始。

但是版权作为热点议题出现,是因为它的财产属性。

因此,《著作权法》赋予了大家著作权。

作者的权利是《著作权法》赋予的,它是对我们创作者版权最关注一个法律。

那么,《著作权法》在立法时的目的是什么?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释义的第一条,可以得出非常基础的结论。

《著作权法》是为了鼓励创作和传播,而不是讹人骗钱!

版权有一个非常基础的属性,有保护时间,立法目的是要促进传播,就一定不能无限制的保护。

无限制的保护就变成以商业方式才能传播一个东西,对创作和传播是不利的。

版权保护的最终目的是版权资产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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