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魏雅靜說,在打擊刑事犯罪的過程中,檢察機關認爲錢某、孫某娟、徐某喜、戴某、房某蘭5人銷售含琥珀膽鹼和氰化物的毒狗肉、狗肚的行爲,危害了社會上不特定消費者的生命健康權。近日,由江蘇丹陽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並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特大團夥毒狗案,經丹陽市法院一審開庭審理,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判處劉某等16人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不等,並處五十五萬至幾千元不等罰金。

原標題:毒針射殺狗後賣狗肉8萬斤,16人團伙獲刑5人被判賠五百萬

一幫流竄於江蘇南京、鎮江、常州等地的“盜狗賊”,用裝上毒針的弓弩、毒鏢射殺狗,或拿塞帶劇毒的雞肉、鴨肉引誘狗食用,毒死狗後賣給在鎮江做狗肉生意的一對夫婦。因收來的毒狗特別多,這對夫婦簡單加工處理後,又轉賣到安徽和徐州,流向當地市場。最終,被警方查獲的毒狗肉達8萬餘斤。
近日,由江蘇丹陽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並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特大團夥毒狗案,經丹陽市法院一審開庭審理,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判處劉某等16人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不等,並處五十五萬至幾千元不等罰金。
5月7日,江蘇省檢察院召開懲治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新聞發佈會,對外公佈了11個典型案例。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注意到,“16人特大團夥毒狗案”被列入其中。
據丹陽市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和控告申訴檢察部副主任張萌介紹,該案抽樣送檢的狗檢材中,檢出琥珀膽鹼和氰化物,這兩種物質屬於劇毒物品。鑑於涉案人員的行爲侵害了老百姓的生命健康,使社會公共利益持續處於受侵害狀態,該院最終按照程序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被告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獲得了法院支持。
法院判決錢某等5人另外共支付賠償金567萬元,並在全國性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
“一條龍”的狗肉產業鏈
根據檢察機關的描述,2017年5月至10月,半年時間裏,南京溧水、鎮江丹陽、丹徒、句容及常州金壇等地,數百條狗短時間消失,盜狗者一直逍遙法外。當年10月23日,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後,隨着錢某、戴某等人相繼歸案,一條圍繞着狗肉的“偷—收—賣”的產業鏈浮出水面。
在這條鏈條上,錢某、孫某娟是收狗人。2016年末,兩人開始做狗肉生意,並選擇鎮江潤州區家裏附近、句容市的拆遷屋作爲收購點,錢某夫婦的狗肉來自劉某等11名毒狗人,他們長期流竄於南京、鎮江、常州等。
被毒殺的狗多數是寵物,被狗主人視爲“親人”,那麼毒狗者到底是如何悄無聲息地將狗帶走,並用來牟利?
根據犯罪嫌疑人陳某供述,他和同夥偷狗慣用的方法是,其一用弓弩和毒鏢射殺,即把毒針裝在弓弩上,然後用弓弩射殺狗,毒鏢打到狗身上,毒液就會流入狗的體內,不到半分鐘狗就死了。其二把毒狗藥塞在雞肉或者鴨肉裏引誘狗食用,狗喫下去後一分鐘左右就死了,之後他們再將狗偷走。他們作案時間基本在早上四點至八點左右,此間偷狗的成功率高。
錢某、孫某娟夫婦收來狗特別多,專門買了一個冷庫存放,他們簡單加工處理後,將毒狗肉、狗肚等轉售給安徽滁州做狗肉生意的一對夫妻,及徐州滷肉店主。根據統計,他們銷售的狗肉達8萬餘斤,銷售金額共計40餘萬元。
安徽滁州做狗肉生意的徐某喜、戴某夫婦買到狗肉後,絕大部分直接拉到安徽淮北的市場賣掉,賣不掉的拉回家剝皮,並把死狗身上毒針眼附近的肉挖掉,再進行醃製後賣到飯店。徐州的滷肉店主房某蘭買到毒狗肉後,也會先把死狗身上毒針眼附近的肉挖掉,再加工滷製成熟食在菜市場熟食店銷售。
結果,不少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食用了有毒的狗肉。
檢察機關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要求10倍賠償
2018年1月30日,該案移送丹陽市檢察院審查起訴。丹陽市檢察院檢察官魏雅靜透露,當時該案犯罪嫌疑人分別以涉嫌盜竊罪、隱瞞犯罪所得、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移送審查起訴。後來,丹陽市檢察院認爲,劉某等11人在主觀認識、犯意聯絡都有共同的故意,且在犯罪行爲方面分工明確、相互配合,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共犯。最終,該院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對劉某等16人提起公訴。
魏雅靜說,在打擊刑事犯罪的過程中,檢察機關認爲錢某、孫某娟、徐某喜、戴某、房某蘭5人銷售含琥珀膽鹼和氰化物的毒狗肉、狗肚的行爲,危害了社會上不特定消費者的生命健康權。琥珀膽鹼是國家一類管制藥品,能致呼吸肌麻痹,一般用於醫學臨牀麻醉,可以引起心動過緩,心律失常,心跳突然停止,超量注射致人死亡。氰化物就更毒了,只需微量就可致人死亡。隨後,該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被告人支付懲罰性賠償,也就是說銷售金額的10倍賠償金共計567萬元。
最終,法院支持了檢察機關的全部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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