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濱州5月7日訊5月7日,記者從博興縣公安局獲悉,博興縣興福鎮段某某(男,46歲)在經營企業時涉嫌騙取貸款700餘萬元,在5月6日被集體約談及公安“一對一”約談後,仍拒不償還貸款,認罪態度差、主管惡意程度高、影響惡劣,縣公安局果斷出擊於當晚依法刑事拘留段某某。

博興首例因逃廢銀行債務被約談後拒不認罪的企業負責人被刑拘

據悉,5月6日下午,博興縣召開打擊金融犯罪、防範金融風險集體約談會,對存在不良貸款的41家企業26名實際經營者進行了集體約談。會後,縣公安局又對不良貸款人進行了“一對一約談”,當晚涉嫌騙取貸款和信用卡詐騙犯罪嫌疑人段某某因認罪態度差、主觀惡意程度高、影響惡劣,被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博興首例因逃廢銀行債務被約談後拒不認罪的企業負責人被刑拘

經查:2015年8月27日、2016年5月27日,山東某商用廚具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段某某向博興縣某某銀行提供編造的虛假購銷合同和虛假的財務報表,騙取兩筆計700萬元貸款,貸款到期後,拒不償還,給博興縣某銀行造成巨大損失。另2011年9月28日,犯罪嫌疑人段某某在某銀行博興縣支行辦理過一張信用卡,截止2018年11月6日累計拖欠透支本金154718.8元,經該銀行多次催收,至今一直未作償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之一、第一百九十六條之規定,犯罪嫌疑人段某某的行爲觸犯了涉嫌騙取貸款罪和信用卡詐騙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段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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