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旭邦,男,汉族,出生于1978年8月,云南腾冲人,中共党员,现任云南援边律师事务所主任。

2005年,彭旭邦被云南省司法厅评为“先进个人”;2007年被云南省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团省委等部门联合评为云南省“十佳青年律师”;2013年被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律师协会评为“依法治省工作积极贡献奖”“先进服务能手”;2015年12月被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授予“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2016年12月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2017年2月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18年4月被云南省总工会认定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

彭旭邦从业以来,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了高度一致,忠于宪法和法律,积极参加“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心本职、刻苦钻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极强的业务能力。工作上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依法履职,作风上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热爱公益,积极投身法律援助和公益法律服务事业,在云南省公益法律服务领域成效显著、影响较大。所带领团队先后获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云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其本人多次被评为云南依法治省先进服务能手、云南十佳青年律师、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

彭旭邦和他带领的团队始终坚持“勇于担当、乐于奉献”的精神,一直致力于服务边疆困难群体和边缘弱势群体,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法律援助和公益法律服务事业中无私奉献。为探索社会治理创新,切实解决困难当事人请律师难的问题,彭旭邦出资50万元发起成立了云南省唯一专门办理法律援助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腾冲市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在乡镇设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点,全面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免费帮助那些需要法律服务的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彭旭邦不计个人得失,义无反顾地带领全所律师投入到法律援助工作,每年自筹经费作为法律援助经费补助,在他的带动下,全所律师都积极投入到法律援助工作中。彭旭邦还积极参与当地涉法信访工作,加大与工会、残联、妇联等部门衔接力度,采取各种便民措施,主动上门为困难群众、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和社会的温暖。彭旭邦带领团队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及公益法律服务宣讲200多场次。2013年至2016年上半年,彭旭邦及其团队共办结法律援助案件5294件,代写法律文书3388份,提供法律援助咨询6407人次。10多年来,他个人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就超过500件,带领团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达6000余件,为边疆困难群体、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1.5亿元,帮助农民工讨回工资6000多万元。

彭旭邦及其团队担任了40多家政府及部门的法律顾问,为政府部门各种重大决策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和参考,有力推进了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同时,担任了60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为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极大地减少了企业的法律风险,有效化解了企业内外矛盾,提高了企业职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促进了企业负责人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

彭旭邦在云南援边律师事务所成立之时,就带领团队确定了法律援助“援边”的目标,决心援助边疆困难群体,援助边缘弱势群体。从2005年开始,义无反顾地带领全所律师投入到法律援助工作,每年自己拿出3—8万元作为法律援助经费补助,向政府、部门、社会各界筹集资金400多万元,全部用于法律援助,彰显出一个律师在法治建设进程中高尚的职业操守与职业道德,获得了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10多年来,彭旭邦及其团队始终坚持奋斗在法律援助和公益法律服务的第一线。因工作成果显著,其团队多次获各级表彰,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等六部门联合表彰为“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获得云南省“涉法信访单位”、云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其本人获得云南“依法治省先进服务能手”、“云南十佳青年律师”等荣誉,2015年12月,被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授予“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

文图:腾冲市总工会提供

编辑:赵 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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