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品质与道德传统,至今已传承数千年之久,《论语·为政》记载:“见义不为,无勇也。”就连大教育家孔子都对这种品质大加提倡,可见其重要性。32年前,15岁少年赖宁救火牺牲,自此成为了见义勇为的英雄模范,可是他的父母在经历丧子之痛后,却遭到了不少外界的质疑,这是为何?

  赖宁,1973年出生于四川省石棉县,他的父母都是水利局的干部,从小就给孩子灌输社会责任感,给他讲述前辈们的英雄事迹。在长时间的耳濡目染下,赖宁也没有让父母失望,一颗名为“勇敢”的种子悄然在他的心底生根发芽,虽说是一个小小的身躯,却生出了一身英雄气。10岁那年,赖宁就曾致信当地有关部门,要求打击大渡河边的非法捕捞行为;小学期间,他还三次上山灭火,若不是林业部门把表扬信寄到学校,甚至没人知道他竟默默做了好事。

  不仅如此,赖宁的成绩在班中也是数一数二的,无论是学习还是人品,老师都对他赞不绝口。父母曾问过他的理想,结果他脱口而出:“我要成为一名像李四光那样伟大的地质学家。”怀揣着理想的少年,追梦总是那么坚定,小学毕业时,赖宁以全县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了重点中学——石棉中学。

  然而,本该成为一名优秀地质学家的赖宁,却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扰乱了人生轨迹。1988年3月13日下午,石棉县的海子山发生了山林大火,借着风势,大火迅速蔓延至卫星电视转播台和一家石油公司的油库附近,即将引发重大灾难。当时,正好在楼下玩耍的赖宁一眼便瞧见了冲天大火,而他的母亲却卧病在床,对火灾的事情一无所知。

  情势危急之下,赖宁甚至来不及告诉母亲,就直接奔向火场,他想为灭火尽一点微薄之力。跑到山上之后,赖宁仍像以前一样奋力挥舞松枝,争取把火势控制住,但是这一次的大火,却不是他能左右的了。不一会,消防队和县领导都到达了现场,他们把那些参与救火的学生都强行送下山,当然也包括赖宁。然而,令谁都没想到的是,心系火灾的赖宁,却趁着别人不注意,又偷偷溜了回去,回到了火灾现场。

  后来,在消防队员的努力下,大火终于被扑灭了,3500余亩森林、卫星电视转播台和油库都平安无事。可是,在人们清理南坡过火林带的过程中,却发现了赖宁的遗体,彼时的他,仍紧紧地挽着一颗小松树,保持着向上攀登的姿势。赖宁牺牲后,国家不但在第一时间授予了他“英雄少年”的光荣称号,还给他建立了一个纪念堂,并将他见义勇为的事迹编入教材中。

  经历丧子之痛的赖宁父母,不但辞去了原本的工作,搬离了石棉县,还整日以泪洗面,努力让自己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然而,外界却有不少质疑声传来,说他们这些年一直在误导赖宁,只告诉他见义勇为,却没有教他珍惜生命,赖宁之所以会牺牲,他们也难辞其咎。此番言论,虽说有些刺耳,但也不无道理,赖宁父母每当听到这些话,都会陷入深深的自责。

  进入21世纪后,国家逐渐淡化对赖宁事迹的宣传,还悄悄将他从教科书上撤了下来。与此同时,有关部门还将《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的“见义勇为”改为“见义智为”,并三令五申强调,中、小学生不得参与抢险活动。赖宁的精神岁无可挑剔,但却不值得提倡,他的精神符号永不过时,只不过要加以“条条框框”。那么大家认为,小英雄赖宁当初的做法是正确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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