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坐落在知名财经政法大学旁的高档酒店,为何陷入“欺诈门”?

就连《人民日报》都关注介入了!

【学以致用!酒店举办“集赞免费吃”又反悔,400名政法大学生维权】15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旁一酒店发布集赞换代金券免费吃大餐活动,约400位学生前来兑换时,酒店却不予兑换。现场很多都是中南财大法学院的学生,积极维权。经警方和消协调解,酒店答应按承诺给券。

“法科生发起狂来,连我自己都怕”系列之给人民日报挑毛病:

@大大大小小小丑:来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友情提示:视频中所配字幕涉及法律概念有严重错误,依该师弟所意,应为“要约”而非“邀约”,两者法律含义迥然相异。

下面请看大型普法栏目剧——谁动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的螃蟹:

事件缘由:

(@新浪湖北)

事件双方:

攻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部分学生

据百度百科显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双一流”世界一流法学学科重点建设院校,是被誉为“五院四系”的全国重点政法大学与“五财一贸”的全国重点财经大学。据悉,该校拥有全亚洲最大的法学院,在全国财经类大学排行榜常年排名第2位。

对于此事件,学校官微也发声了:

守方:武汉金谷国际酒店

相关资料显示,武汉金谷国际酒店是一座美式学院派风格设计建造的艺术精品酒店,总投资6个亿,坐落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旁,在国内多个平台等酒店预订页面被归为“四星级/高档”,在全球Booking上归类为“豪华型”。

事件进展:

一些参与兑奖活动的同学在酒店排队维权,有同学称在理论无果酒店方态度恶劣的情况下,维权方选择了报警处理,警方抵达现场。

参与活动的学生们也建立了维权微信群商议合理维权,维持活动秩序:

据湖北本地消费者投诉频道显示,已有同学将此事件投诉到武汉市消费者协会:

相关讨论:

@船长海莉:我来告诉大家这件事并没有解决哦~酒店明天限时领券而且还必须今天去登记,大家以后记得千万别去金谷国际酒店,天眼上查查就知道这个酒店已经背了上百个诉讼了,一直都是这样不讲诚信的

@Y英国梨与小苍兰

:一不要惹学财经的,二不要惹学法律的,三不要惹

大学生

,惹到财经政法大学的学生,真的是可以

@海斌兄加油

:为了让同学们学以致用,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酒店用心良苦啊

@今天的故事是:酒店经理大喊:你们动不动法,我们有最终解释权!队伍的学生都笑了:我都考证了

@洒福福:有人说法律专业的矫情 但是正是因为这些较真儿的人出头 纠正了很多错位的规制 从而让更多人受益

@發財發又666:点赞,其实这群大哥不是非要吃这顿饭,无非是为了自己应得的一点权利,更是深化我们社会的契约精神。这批大哥才能让我们的社会进步

法律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合同法》第十五条第二款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悬赏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

截至目前,“如何评价金谷国际酒店集赞满80送券但反悔的行为?”已登上知乎热榜第二位,1432万热度。

最终结果:

你知道法科生有多么难对付吗?

还记得之前中国政法大学走红的打印的,让人感叹:在法大开店真不容易,连涨价都要写满满三大页A4声明,并配详细图表以论证。

声明里仔仔细细地分析了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费等成本升高、无利润经营云云,打印店决定单双面打印平均涨价——

3分钱!

@美团外卖-开封

:在

政法大学

门口做生意,要乖点,不然随时都能找到你们做真实教材

政法的同学们真的逆天…我在阳光逛街的时候遇到过有妹子为了退换衣服,一条一条法律条款说的导购一愣一愣的

大学毕业的时候全班用团购券包场吃自助烤肉买三免一酒水畅饮,肉二十盘一人起拿,虾整托盘端走,吃到经理怀疑人生打电话给老板说场面控制不住了。

几个西政毕业生毕业聚餐,团购了代金券,结果付钱时老板设置各种代金券使用门槛,所以几个准律师就撸起袖子跟老板说法,然后把老板说哭了,然后就给打了一折。

西政的物业(也有可能是学校)在学校毓秀湖边立了块牌子,大意就是捕捞湖里的鱼罚款多少多少钱,然后行政法课堂上,老师就和同学们讨论学校是否有设立处罚的权力……

带着闺蜜去租房,原本只是陪同去看下合同,然后发现租房合同违约条款是个陷阱,最后果断报警了。

学法律的哥们去餐厅吃饭,发现墙上挂着“发现假币一律没收”牌子,于是他就开始跟老板普法:“假币你没权利没收,根据法律法规:单位和个人持有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应当及时上交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或者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发现他人持有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把老板听懵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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