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坐落在知名財經政法大學旁的高檔酒店,爲何陷入“欺詐門”?

就連《人民日報》都關注介入了!

【學以致用!酒店舉辦“集贊免費喫”又反悔,400名政法大學生維權】15日,@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旁一酒店發佈集贊換代金券免費喫大餐活動,約400位學生前來兌換時,酒店卻不予兌換。現場很多都是中南財大法學院的學生,積極維權。經警方和消協調解,酒店答應按承諾給券。

“法科生髮起狂來,連我自己都怕”系列之給人民日報挑毛病:

@大大大小小小丑:來自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生友情提示:視頻中所配字幕涉及法律概念有嚴重錯誤,依該師弟所意,應爲“要約”而非“邀約”,兩者法律含義迥然相異。

下面請看大型普法欄目劇——誰動了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生的螃蟹:

事件緣由:

(@新浪湖北)

事件雙方:

攻方: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部分學生

據百度百科顯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一所以經濟學、法學、管理學爲主幹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雙一流”世界一流法學學科重點建設院校,是被譽爲“五院四系”的全國重點政法大學與“五財一貿”的全國重點財經大學。據悉,該校擁有全亞洲最大的法學院,在全國財經類大學排行榜常年排名第2位。

對於此事件,學校官微也發聲了:

守方:武漢金谷國際酒店

相關資料顯示,武漢金谷國際酒店是一座美式學院派風格設計建造的藝術精品酒店,總投資6個億,坐落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旁,在國內多個平臺等酒店預訂頁面被歸爲“四星級/高檔”,在全球Booking上歸類爲“豪華型”。

事件進展:

一些參與兌獎活動的同學在酒店排隊維權,有同學稱在理論無果酒店方態度惡劣的情況下,維權方選擇了報警處理,警方抵達現場。

參與活動的學生們也建立了維權微信羣商議合理維權,維持活動秩序:

據湖北本地消費者投訴頻道顯示,已有同學將此事件投訴到武漢市消費者協會:

相關討論:

@船長海莉:我來告訴大家這件事並沒有解決哦~酒店明天限時領券而且還必須今天去登記,大家以後記得千萬別去金谷國際酒店,天眼上查查就知道這個酒店已經背了上百個訴訟了,一直都是這樣不講誠信的

@Y英國梨與小蒼蘭

:一不要惹學財經的,二不要惹學法律的,三不要惹

大學生

,惹到財經政法大學的學生,真的是可以

@海斌兄加油

:爲了讓同學們學以致用,將理論與實際相結合,酒店用心良苦啊

@今天的故事是:酒店經理大喊:你們動不動法,我們有最終解釋權!隊伍的學生都笑了:我都考證了

@灑福福:有人說法律專業的矯情 但是正是因爲這些較真兒的人出頭 糾正了很多錯位的規制 從而讓更多人受益

@發財發又666:點贊,其實這羣大哥不是非要喫這頓飯,無非是爲了自己應得的一點權利,更是深化我們社會的契約精神。這批大哥才能讓我們的社會進步

法律規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 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格式條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係的內容,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

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並藉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

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合同法》第十五條第二款商業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爲要約。

第四十四條第一款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第六十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合同法司法解釋二》:懸賞人以公開方式聲明對完成一定行爲的人支付報酬,完成特定行爲的人請求懸賞人支付報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懸賞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

截至目前,“如何評價金谷國際酒店集贊滿80送券但反悔的行爲?”已登上知乎熱榜第二位,1432萬熱度。

最終結果:

你知道法科生有多麼難對付嗎?

還記得之前中國政法大學走紅的打印的,讓人感嘆:在法大開店真不容易,連漲價都要寫滿滿三大頁A4聲明,並配詳細圖表以論證。

聲明裏仔仔細細地分析了由於原材料價格上漲、人工費等成本升高、無利潤經營云云,打印店決定單雙面打印平均漲價——

3分錢!

@美團外賣-開封

:在

政法大學

門口做生意,要乖點,不然隨時都能找到你們做真實教材

政法的同學們真的逆天…我在陽光逛街的時候遇到過有妹子爲了退換衣服,一條一條法律條款說的導購一愣一愣的

大學畢業的時候全班用團購券包場喫自助烤肉買三免一酒水暢飲,肉二十盤一人起拿,蝦整托盤端走,喫到經理懷疑人生打電話給老闆說場面控制不住了。

幾個西政畢業生畢業聚餐,團購了代金券,結果付錢時老闆設置各種代金券使用門檻,所以幾個準律師就擼起袖子跟老闆說法,然後把老闆說哭了,然後就給打了一折。

西政的物業(也有可能是學校)在學校毓秀湖邊立了塊牌子,大意就是捕撈湖裏的魚罰款多少多少錢,然後行政法課堂上,老師就和同學們討論學校是否有設立處罰的權力……

帶着閨蜜去租房,原本只是陪同去看下合同,然後發現租房合同違約條款是個陷阱,最後果斷報警了。

學法律的哥們去餐廳喫飯,發現牆上掛着“發現假幣一律沒收”牌子,於是他就開始跟老闆普法:“假幣你沒權利沒收,根據法律法規:單位和個人持有僞造、變造的人民幣的,應當及時上交中國人民銀行、公安機關或者辦理人民幣存取款業務的金融機構;發現他人持有僞造、變造的人民幣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把老闆聽懵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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