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最高1000萬!2018年生產性服務業公共服務平臺扶持計劃申報開始

各有關單位:

爲貫徹落實《深圳市十大生產性服務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實施方案》(深府〔2017〕47號),根據《深圳市生產性服務業公共服務平臺管理辦法》(深經貿信息規〔2018〕13號)及《深圳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生產性服務業公共服務平臺扶持計劃操作規程》(深經貿信息規〔2018〕15號),我委決定組織開展2018年度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生產性服務業公共服務平臺扶持計劃資助申報。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具體資助方式、申報條件、申請材料等,請參見申請指南(附件1):

一、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註冊的獨立法人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和社會組織。

(二)登錄深圳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系統,在線填報扶持計劃申請書,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

二、申請受理說明

(一)受理機關:深圳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

(二)受理時間。

1.網絡填報受理時間: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23日24時(注:超過網絡填報受理的截止時間,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請);

2.書面材料受理時間: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30日(工作時間)。

(三)受理地點:深圳市福田區福中三路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西廳19-40號經濟民生類綜合窗口。

三、申報與審覈流程

市經貿信息委發佈指南——申請人網上申報——申請人向市行政服務大廳收文窗口提交申請材料——合規性初審——專家評審——專項審計——覈定資助金額——社會公示——下達資金計劃——申請人提交撥付資金有關資料——市經貿信息委撥付資助資金。

四、審批證件及有效期限

證件:批准文件。

有效期限:申請人應當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個月內,與市經貿信息委辦理相關手續。

五、審批的法律效力

申請人憑批准文件獲得深圳市相關專項資金資助。

六、收費

無。

七、年審或年檢

無年審。

八、其他

我委從未委託任何單位和個人爲項目建設單位代理我市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計劃申報事宜。請項目建設單位自主申報,同時請申報單位注意:同一申報單位的同一項目或同一支出,不得多頭申報或重複申報財政資金。

我委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申請,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假借我委和工作人員名義向企業收取費用,請知情者即向我委舉報。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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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8年11月12日

內容來源於深圳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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