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惩腐 雷霆打“伞”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迟宝旭

2018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纪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要求,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强化使命意识、牢记责任担当,迅速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决策部署。伊春市纪委监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严厉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统筹协调推进,先后印发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贯彻落实张庆伟同志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责任分工方案〉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压实责任主体。主管和分管领导冲在一线,靠前指挥,坚持专案专办,彻查案件线索,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随时组织力量“会诊”攻坚。各级纪委监委主动作为、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部署有效落实到位。一年多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21个,涉案152人,立案89人,涉及“保护伞”13人。

广泛宣传发动,努力营造扫黑打伞的浓厚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在全市范围内醒目位置悬挂条幅标语、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居民小区内张贴通告等方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微信等媒体矩阵,积极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广泛发布征集“保护伞”问题线索通告,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积极揭发检举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向社会传递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市纪委监委还会同政法委、公安机关在基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推进会议和警示动员会议,通报全市开展扫黑打伞行动情况,敦促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主动投案自首,收到了较好成效,有23人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

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凝聚惩腐打伞合力。市纪委监委主动加强与政法机关信息互通互联,切实提升工作协同,形成扫黑除恶执纪监督强大合力。制定下发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查办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工作的通知》,建立市纪委监委与政法、司法机关线索移交、大要案会商研判、责任落实等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现已向政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4件。建立专案查办机制,对已确定的涉黑涉恶案件,由市纪委领导牵头成立专案组,抽调精兵强将,主动介入,强化对涉案人员的同步审查、调查、立案、移交和留置,集中进行攻坚。建立问题督办工作机制,对转办、交办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一督到底,跟踪问效,并将各地开展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作为年度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按照省扫黑除恶督导组在我市检查工作时提出的工作要求,共排查发现“两放”人员违反换届规定进入村“两委”班子问题2起,对两名村党支部书记给予党纪处分,对2名民政部门党员干部进行了问责。

坚持重拳出击,强化深挖彻查。针对重要案件线索,市纪委监委分别成立“10·09”和“10·15专案组”,集中力量分别对金山屯区金道华涉嫌黑恶势力团伙及西林区柴喜文涉嫌黑恶势力团伙涉及“保护伞”问题进行重点攻坚。截至目前,柴喜文案件涉案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58人,已对涉嫌“保护伞”问题的7名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采取留置措施2人,并已移送司法机关。金道华案件涉案党员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44人,已对涉嫌“保护伞”问题的5名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采取留置措施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受理的问题线索经核实不属于涉黑涉恶案件的,也都严格按照程序依纪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先后对汤旺河区王某飞案、朗乡局公司李某阅案、桃山局公司李某江案等9起涉及的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问题进行核查,现已立案3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人。

来源:伊春日报

编辑: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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