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聚焦】维权 | @所有女职工,流产假这么休

怀孕是每位女性都会经历的事情,但并不是所有的孕妈妈都能顺利诞下宝宝。不过,女职工流产之后就需要时间在家休养身体。那么,国家对于流产假有何规定?流产假可以休几天呢?

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12条明确: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终止妊娠的女职工下列保护: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0天的产假;2、怀孕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30天的产假;3、怀孕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不少于42天的产假;4、怀孕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需要注意的是,流产假遇法定节假日不顺延。

至于流产假期间的工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来源:江苏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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