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集團軍一般設兩個副軍長,一個主管軍事,一個主管後勤,按照規定,主管軍事的副軍長的權利應該大於參謀長。

但是,司令部的最高首長就是參謀長,下屬的軍務、作戰、機要、情報等部門直接對參謀長負責,參謀長的實際權利大於副軍長。雖然參謀長和副軍長都是副軍級幹部。參謀長直接對最高軍事首長負責,是一隻部隊的靈魂人物.參謀長的重要程度甚至比副軍長還要重要。

假如一個集團軍的軍長因爲年齡因素而退休,那麼他的接任者不一定是副軍長,很可能就是參謀長,而在戰爭期間,參謀長的作用更明顯,他要根據司令部的情報、作戰、機要部門提供的信息,擬訂作戰計劃,對本部隊的最高軍事首長出謀劃策。

如果本部隊的最高軍事首犧牲,他很可能成爲接任者,假如軍長到退休年齡或者上調,主管後勤的副軍長是絕對接不了軍長位置的,主管軍事的副軍長如果是從參謀長的位置上任副軍長的,且年齡不到即將退休的時刻,非常有可能擔任軍長。

參謀長在本單位升職,在軍長還在的情況下,只能升到副軍長,這樣就從部門首長升到軍首長的位置上了,主管軍事的副軍長可以司令部做出指示,但具體負責司令部的參謀長實際權利還是要大一些。

副軍長和參謀長都是軍常委的當然人選。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