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0年5月9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邹某某、顾某某两起猥亵儿童案分别进行了一审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原标题:被告人邹某某、顾某某两起猥亵儿童案分别依法一审宣判。

原标题:被告人邹某某、顾某某两起猥亵儿童案分别依法一审宣判

2020年5月9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邹某某、顾某某两起猥亵儿童案分别进行了一审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案件审理过程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的证据,两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分别对证据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两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法院最终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邹某某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顾某某有期徒刑八年。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