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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批准大連商品交易所開展乙二醇期貨交易】證監會16日消息,證監會批准大連商品交易所開展乙二醇期貨交易,合約正式掛牌交易時間爲12月10日。

證監會16日消息,證監會批准大連商品交易所開展乙二醇期貨交易,合約正式掛牌交易時間爲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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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酯企業熱盼乙二醇期貨上市

近日,大商所發佈通知,就乙二醇期貨合約及相關規則向市場公開徵求意見,得到了市場各方的廣泛關注。記者瞭解到,近年來聚酯企業受原料和下游價格波動的雙重影響較大,對利用衍生品對沖風險的需求強烈。早在去年底,桐昆集團、恆力集團、江蘇國望高科、恆逸石化公司等12家大型聚酯企業曾公開聯名錶示,上市乙二醇期貨有助於規避原料價格波動風險,穩定原料供應和鎖定採購成本,對於聚酯產業具有積極意義,支持大商所儘快上市乙二醇期貨。

江蘇國望高科原料採購部相關負責人指出,從整個聚酯鏈條來看,聚酯企業生產原料主要爲PTA和乙二醇等。目前PTA已經有期貨工具,如果乙二醇期貨能上市,將爲聚酯企業提供更完整、更全面的原料避險工具體系。她還指出,乙二醇期貨上市後會有越來越多企業參與到期貨交易中。期貨價格會逐步成爲現貨定價的重要參考,企業可通過期貨價格加基差的方式確定貿易價格,從而改善現有定價模式。

關於企業對煤制乙二醇進入交割的疑慮,大商所工業品事業部相關負責人表示,乙二醇期貨合約規則設計對煤制乙二醇、港口庫存低等問題提出了切實可行的應對方案。在合約規則中,增設1,2-丁二醇和碳酸乙烯酯等煤制特有的雜質指標,嚴格控制煤制乙二醇通過摻混進入交割。“我們將擇優選擇資質優良的倉儲企業作爲交割倉庫,對交割品質和貨物來源進行嚴格把關。倉庫必須對入庫商品的廠商、原產地證明、出廠檢驗報告等單據進行查驗,查驗合格後才能註冊倉單,防止煤制乙二醇進入交割。”該負責人說。

他還提到,大商所設計了貿易商廠庫、保稅交割等交割制度,很大程度上擴充了乙二醇可供交割量。除一次性交割和期轉現外,乙二醇期貨還將實施滾動交割,並且合約的最後交易日也延後至交割月份的倒數第4個交易日,在更貼近現貨採購習慣的同時也延長了交割備貨期,進一步增加了可供交割量,打消部分企業對港口庫存偏低、可供交割量不足的擔憂。此外,大商所將在乙二醇期貨上採取更加嚴格的限倉措施,以防範和化解交割風險。

據悉,乙二醇期貨將是繼線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和聚丙烯期貨後,大商所推出的又一個化工品種。上述三大化工期貨多年來已經深得產業認可。2018年前10月,三大化工品種法人客戶持倉佔比分別爲54.5%、49.7%和54.7%,較去年同期有不同程度提升,現貨貿易中採用以期貨價格爲基準的基差貿易比例超過70%。

浙江明日控股集團總經理助理邵世萍介紹,利用期貨工具和期貨價格已成爲化工企業加強風控和轉型發展的必備。該是主營聚乙烯、聚丙烯等塑化產品貿易,在期貨套保、基差貿易等方面經驗豐富。“化工期貨衍生品品種不斷豐富、功能日益發揮,爲我們化工產業鏈的經營思路、風險管理和貿易方式帶來了積極改變。產融結合已成爲化工企業加強風控和轉型發展的重要手段。”她說。

此次大商所發佈乙二醇合約及相關規則徵求意見稿,標誌着市場期盼已久的乙二醇期貨距離上市又近了一步,化工期貨體系將增加新成員。“今後聚酯企業可以利用期貨工具規避乙二醇價格波動風險,利用期貨市場流動性大的特點建立虛擬庫存,應對在現貨市場規模採購時的短期價格波動。”寧波恆逸實業副總經理莫建建說。

大商所工業品事業部相關負責人指出,下一步大商所將繼續推進乙二醇期貨上市籌備工作,加強市場推廣和規則普及,增進企業交流合作,共同維護期現貨市場平穩運行。相信乙二醇期貨將爲化工企業提供有效的避險工具、避險策略和定價參考,服務行業穩定健康發展。(來源:中證網)

(文章來源:證券時報網)

(責任編輯:DF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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