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有效维护辖区社会治安持续和谐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日前,桑日镇派出所组织民警走村入户,了解民情,开展线索摸排工作和教育引导工作。

在走访工作中,民警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针对扫黑除恶举报范围、举报方式,引导群众积极向派出所举报和提供工地、运输、宗教等领域黑恶势力线索。

通过此次入户摸排工作,进一步提升了辖区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为下一步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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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四十七条 制作、贩卖、传播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携带、寄递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稿件来源: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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