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新安派出所疫情期間查處一起尋釁滋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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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東安分局新安派出所接到轄區羣衆孫先生報警稱,自己在長安街與市政路路段某賓館被自己的朋友用刀砍傷。接警後,派出所值班民警第一時間趕到案發現場,並迅速找到手臂受傷的被害人孫先生。經詢問了解,砍人者是孫先生的朋友董某,作案後已逃離現場。經進一步調查走訪,民警最終確定嫌疑人落腳點,在東安區一小區內將違法行爲人董某抓獲。

經查,砍人者董某和朋友(與本案無關)喝了2斤黃酒後,來到賓館與朋友戴某(化名)喝茶聊天,聊的興起,董某又電話邀請相識4年之久的朋友孫先生前來品茶。孫先生到達後,三人相談甚歡,從工作、生活一直聊到人生感悟。在聊到目前各自經濟狀況時,董某覺得孫先生話裏話外都透露出優於自己的意思,董某覺得自身受到了侮辱,感覺很沒有面子,覺得孫先生掙錢的手段有問題、爲人有問題、做事有問題,當時覺得相處4年之久的朋友孫某哪哪都是問題,就是看不慣孫某。

趁着酒勁,董某頓感自己就是“江湖大哥”,想要“替天行道,教訓一下孫某”讓他別得意忘形的想法便在董某的內心中滋生。董某藉故家中有事便起身離開,留下戴某和孫某在賓館。董某返回家中取了一把冷鋼刀,再次返回後,董某見到孫某在賓館外面抽菸,並趁被害人孫某不注意將孫某胳膊砍傷後,逃離現場,隨後民警通過布控將董某抓獲。

在審訊過程中,已醒酒的董某坦言,因爲自己酒後一時的衝動,將自己相處了4年之久的朋友砍傷,後悔不已,但已爲時已晚。現已對違法行爲人董某因尋釁滋事給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處罰。

1、疫情期間,不要外出聚集。

2、飲酒過後,約束自己行爲。

3、動手打仗,算好違法成本。

3、傷及無辜,將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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