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雲計算的發展概況

(一)雲計算的概念

美國國家標準與技術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sand Technology, NIST)定義:雲計算是一種按使用量付費的模式,通過雲計算,用戶可以隨時隨地按需從可配置的計算資源共享池中獲取網絡、服務器、存儲器、應用程序等資源。這些資源可以被快速供給和釋放,將管理的工作量和服務提供者的介入降低至最少。

雲計算說明計算能力也可以作爲一種商品通過互聯網進行流通。在對資源的使用過程中,用戶不需要了解“雲”中各種計算資源的配置細節,也不需要具備專業的計算機網絡知識。其核心是希望IT技術的使用能象使用水電煤氣那樣方便,我們從來不會想到去建電廠,也不關心電廠在哪裏,只要插上插頭,就能用電,同樣雲用戶獲取雲服務的成本低廉且無需對雲底層基礎設施進行管理維護。

(二)雲計算的分類

雲計算按照服務交付模式分爲IaaS、PaaS和SaaS。IaaS 是Infrastructure as a Service 的縮寫,意思是基礎設施即服務,即雲服務商把IT環境的基礎設施層(機房基礎設施、計算機網絡、磁盤櫃、硬件服務器或虛擬機)作爲服務出租出去; PaaS 是 Platform as a Service 的縮寫,意思是平臺即服務,指雲服務商把IT環境的平臺軟件層出租出去; SaaS即 Software as a Service,意思是軟件即服務,指雲服務商把IT環境的應用軟件層作爲服務出租出去。

雲計算按照雲用戶的所有權大小及訪問方式分爲公有云、私有云、行業雲和混合雲。公有云對一般公衆開放,私有云是爲單個用戶使用而搭建的,由該用戶或第三方機構負責管理。行業雲是有共同利益(如任務、安全需求、政策、遵約考慮等)並打算共享資源的組織共同建立的雲。混合雲是指同時接入以上兩種或兩種以上的雲服務,且實現統一化管理。

(三)雲計算的發展

最早的雲計算以SaaS服務的形式出現於20世紀90年代末。但直到2006年,亞馬遜推出的AWS(Amazon Web Services)開始以Web服務的形式向企業提供雲計算服務,業界才真正開始重視這種新的IT服務模式。隨後,IBM、Google、微軟等企業也加入雲計算服務領域,促進行業進入發展快車道。政府、行政管理部門、企業逐漸接受雲服務理念,並進一步進行應用,雲服務將真正進入產業的成熟期。2015年,全球以IaaS、PaaS和SaaS爲代表的典型雲服務市場規模達到522.4億美元。

自2010年以來,我國雲計算政策持續利好,國內的雲計算市場總體保持快速發展態勢。2015年,國內的雲計算市場整體規模達378億元,增速爲31.7%。公有云市場呈爆發式增長,公有云、混合雲基本走向成熟。在私有云方面,由於政府機構大力推進“互聯網+”發展戰略,推動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和移動互聯網等技術的普遍應用,政府、企業、醫院等機構普遍選擇在本地建設雲平臺或選擇本地雲平臺服務商建設專有云(私有云),作爲其應用系統的承載層。

二、雲計算在金融領域的應用價值

雲計算作爲推動信息資源實現按需供給、促進信息技術和數據資源充分利用的技術手段,與金融領域進行深度結合,是互聯網時代下金融行業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

(一)雲計算降低了金融機構的信息資源獲取成本

傳統模式下,實力強勁的大型金融機構自己購買硬件基礎設施,通過本機構的信息部門搭建符合自己業務需求的軟硬件環境,開發各類業務軟件;或者向外部供應商購買相關軟硬件設備及人力服務,內部技術團隊在此基礎上進行集成運維和二次開發等工作。而大多數中小金融機構只能採取後一種方式獲取科技信息資源,有的甚至因爲內部科技實力薄弱,只能完全依賴外包形式支撐其開展各項業務服務。傳統模式下這種信息資源的獲取方式耗費的人力物力財力巨大,對金融機構而言是一項沉重的負擔。

雲計算大大地降低了金融機構的資源獲取和應用成本。一方面,出於規模效應和專業化分工,雲提供者能以更低廉的價格向金融機構提供服務,安排專業人員對基礎設施進行維護,金融機構無須爲此耗費人力物力財力;另一方面,金融機構根據實際需求使用雲上的IT資源,並按實際使用量進行付費,減少了爲閒置資源付出的不必要成本。

(二)雲計算減小了金融機構的資源配置風險

傳統信息模式下,一方面,金融機構很容易出現過度配置(IT資源利用率不足)和配置不足(IT資源過度使用)問題。當金融市場波動引發突發性的用戶需求暴增時,傳統金融機構內部IT資源可能會配置不足,將無法響應用戶的所有需求,甚至導致系統崩潰;而過度的配置又會帶來資源浪費。另一方面,當內部IT資源出現故障時,金融機構可能永久性地丟失部分交易數據,將嚴重影響其正常運營。

而云計算提供IT資源池及使用資源池的工具和技術,使得金融機構能夠隨時隨地、動態地獲取所需的IT資源,由此金融機構可以根據實際需求的波動自動或手動調整其雲上的IT資源。既不會造成資源閒置,也避免了使用需求達到閾值時可能出現的損失。雲計算也能提高金融數據的可靠性。通過在不同物理位置佈置IT資源,使得當雲中的某個設備出現異常時,能夠在極短時間內快速將其數據拷貝到其他設備上,使金融災備問題得到很好的解決。

(三)雲計算提高了金融機構的IT運營效率

雲使金融機構信息共享速度得到加快,服務質量得到提高。同時,雲計算大大提高了金融機構的數據處理能力,它能在短時間內從海量數據中快速提取有用信息,爲金融機構的各類分析或商業決策提供依據。

雲計算極大地簡化了金融機構的IT運營管理。雲服務提供商將信息資源打包,直接爲金融機構提供現成的解決方案,使金融機構對信息資源進行開發管理的時間大大縮短。雲計算的升級方式非常靈活,完全可以支持業務的動態變化,金融機構也不會因爲兼容問題而被迫使用一個廠商的軟、硬件。雲系統是一個開放的生態環境,互聯網上的各種雲服務資源,能夠方便地進行整合擴充。

三、雲計算在金融領域大規模應用的障礙

雖然雲計算已成爲金融行業發展的助推器,但目前其在金融領域並沒有得到大規模、深度應用,主要原因爲:

(一)存在數據安全風險

金融行業涉及客戶大量敏感信息,對信息安全及隱私保護非常重視,目前大部分的金融數據都是各個機構保存在自己的系統之中,因此相對來說是安全的。而將業務數據遷移至雲上,意味着雲服務商需要對數據的安全性負責。從主觀來看,由於雲服務提供者具有訪問用戶數據的特權,當它是獨立於金融機構的第三方時,存在利用特權收集、使用業務數據的風險;從客觀來看,作爲信息科技公司的雲提供者存在倒閉的可能性,一旦“雲”公司倒閉,使用其服務的金融機構直接面臨業務中斷和數據丟失的風險。

(二)金融機構運營管理的控制權被削弱

金融機構作爲雲用戶,無權管理控制雲底層基礎設施,對雲上的某些應用程序僅具備有限的管理控制權,若雲提供者不遵守其服務水平協議,將嚴重影響金融機構部署於雲上的解決方案的質量。此外,雲提供者與金融機構間一般存在較爲遙遠的物理距離,金融機構需要經由網絡接入雲環境,當網絡出現延遲波動等異常情況時將影響金融機構相關業務的正常運營,較之機構內部管理控制IT資源的傳統模式,金融機構對IT資源的管理控制權被削弱。

(三)遷移成本巨大

金融行業是較早應用IT技術服務於自身業務、管理、決策的行業,現有的設備一般都是大型機,目前運行平穩,除設備以外,相應的軟硬件的投資成本也非常可觀,如果將這些能繼續平穩使用的資源全部遷到“雲”上,成本巨大且看起來並不是那麼緊迫。因此,目前金融行業在雲計算方面的操作都謹小慎微。

四、雲計算在金融領域的應用前景分析

(一)安全問題將成爲雲計算服務商之間競爭的主要領域

IT 系統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對金融行業而言至關重要。也正是出於安全性和可靠性的考慮,現階段對於雲服務的發展,金融企業普遍持謹慎態度,並沒有盲目追隨。從行業層面來看,雲計算安全將成爲雲計算服務商之間進行競爭的主要領域。雲計算服務商會不斷加大對雲安全產品的投入,提高產品的可用性、智能性、安全性,防範黑客的攻擊。從政府層面來看,政府會出臺雲計算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以法律的形式明確雲服務提供商與用戶之間的責任和義務,減少由於雲服務提供商管理不當或者用戶操作不當帶來的數據安全問題。

(二)中小金融機構對雲計算應用的動力強勁

截止2017年底,我國共有城市商業銀行134家,農村商業銀行1262家,農村合作銀行33家、農村信用社965家、村鎮銀行1562家。這些中小銀行對應的持卡用戶在2-3億之間。中小金融機構與實體經濟接觸最爲緊密,對小微企業的支持有目共睹,但這些機構自身資金力量薄弱,運營成本高企。其中,IT成本居高不下是重要原因。隨着雲計算的發展, 中小型金融機構能夠低成本地在雲平臺上獲取和大型金融機構同等先進的基礎設施服務。此外,中小金融機構也可以藉助雲平臺將自身不太擅長的業務外包給其他專業的公司,或者是接入應用程序編程接口(API),利用雲計算平臺上的資源提高相關業務的處理效率。

(三)私有云和行業雲共同發展

當前,一些大型金融企業牽頭,在自身搭建金融私有云的同時將冗餘的資源提供給特定的、有需求的、受限於資金、技術能力等方面的中小型金融企業,最終形成專供金融行業企業使用的金融專有云模式。藉助大型金融機構在金融雲領域的經驗使得中小企業能夠安全快速的實現業務上雲。目前這種介乎於公有云和私有云之間的模式也被稱作行業雲,正在金融行業中快速普及。

目前國內金融行業使用雲計算技術主要採取了私有云和行業雲模式。技術實力和經濟基礎雄厚的大型機構偏向於私有云的部署方式,可以將核心業務系統、重要敏感數據部署到私有云上。一般採用購買硬件產品、基礎設施解決方案方式搭建,在生產過程中實施外包駐場運維、自主運維或自動運維方式。私有云對金融機構來說,安全性更爲嚴格、更有保障。對中小型金融機構,由於他們經濟實力、技術能力偏弱,所以通常採取行業雲的方式,即通過金融機構間的基礎設施領域的合作,通過資源等方面的共享,在金融行業內形成公共基礎設施,公共接口,公共應用等一批技術公共服務。用於對金融機構外部客戶的數據處理,或爲一定區域內金融機構提供資源共享服務。

(四)金融行業IT系統的遷移需分步進行

金融機構使用雲計算技術應採取從外圍系統開始逐步遷移的實施路線。將高成本、非核心的外圍系統或者同質化的基礎金融服務,藉助互聯網實現業務外包,比如提升網點營業廳的生產力,人力資源、客戶分析或者客戶關係平臺,而使自己更專注於核心金融業務的持續創新及運營管理。另外一方面,金融機構優先考慮使用雲計算技術建設互聯網金融系統,這裏互聯網系統包括P2P、消費金融等相關業務,主要是由於這些系統都是新建系統,歷史包袱相對較輕。

未來中國金融雲服務的格局是:大型金融機構自建私有云,並對中小金融機構提供金融行業雲服務,進行科技輸出;中型金融機構核心系統自建私有云,外圍系統採用金融行業雲作爲補充;小型金融機構逐步完全轉向金融行業雲。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