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11时35分许,榆横大队裕华路中队民警巡查至振兴路时,发现陕K6Z5XX小型普通客车上挤满了学生,民警立即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经查,驾驶人贾某某驾驶的该机动车核载7人,实载15人,严重超员。随后,民警将驾驶人贾某某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陕K6Z5XX小型普通客车上乘坐的14名乘员中,除了驾驶人贾某某的两个小孩外,其他12人均为榆林市高新区某小学的学生。据驾驶人贾某某交待以及部分学生家长证实,自2018年8月份至今,驾驶人贾某某驾驶未取得校车标牌机动车长时间从事接送学生工作,根据每天接送2次、4次不同情况,每个学生半学期分别和家长收取800元、1500元的费用。驾驶人贾某某驾驶未取得校车标牌机动车长时间接送学生,且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0%,属严重超员,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驾驶人贾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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