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江西省检察院公布了7起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安远县环保局不依法履行职责案跻身其中。某公司在安远县养殖生猪,2015年来,污粪水直排东江源头。安远县环保局对该公司提出了行政处罚整改措施,但该公司并未按要求整改。今年4月20日,安远县检察院向安远县环保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履职。安远县环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之后,所有行政处罚均执行到位。

安远县环保局在对生猪养殖公司下达行政处罚整改措施,但并未完成所有履职程序情况下,就撒手不管、不闻不问。2015年起,该公司污粪水直接流入东江源头,截至今年4月仍未整改,不知道这三年的时间里,安远县环保局都在忙些啥?

东江源是东江的发源地,是安远县百姓生产、生活的重要用水源。安远县环保局明知东江水源遭受污染,在下达行政处罚整改措施后,对后续的处置放任不管,不仅没有完成自身履职责任,实际上也起到了间接、变相纵容生猪养殖企业违法违纪的不良作用。

作为公职部门,依法履职是法定要求。然而,安远县环保局履职却需要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来提醒。安远县环保局对自己下达的行政处罚措施没有整改到位居然一无所知,也没有主动调查与询问,直到检察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才会同安远县相关部门调查核实。

目前,我省正在深入整治作风建设中存在的“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安远县环保局不主动履职,怕麻烦,即是“怕”;下达行政处罚整改措施后拖拖拉拉、懒政怠政,做工作“慢慢来”,即是“慢”;光下达行政处罚却不督促落实整改,不办实事,典型的形式主义,即是“假”;安远县检察院不发诉前检察建议就不去落实,得过且过,庸碌无为,即是“庸”;作风涣散,必然一事无成,安远县环保局上下无一人督促行政处罚落实情况,即是“散”。

加强作风建设是时代命题、发展所需、人民期盼。人们期待安远县环保局能够大力弘扬新风正气,用担当和实干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责,让民众生活的环境变得越来越优质。(刘胜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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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息日报

编辑:吴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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