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神宗任用王安石为宰相,组织领导变法,时间在1070年,1074年罢相,一年后又再次起用为宰相,领导变法,虽然不久后王安石又被罢相,但王安石的变法主张与变法措施,在宋神宗去世前都未曾改变,也就是说,宋神宗当政16年,王安石变法在北宋至少持续推行了16年,一个推行了这么长时间的改革,对朝廷和经济社会的影响,是相当深远的。

王安石的改革,针对宋神宗时期的财政薄弱、军事软弱、人才凋敝、生产落后这些问题,提出和施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举措,包括均输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保甲法、明经取士等等,无一不是针对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弊端而采取的措施。

通过一段较长时间的变法改革后,“富国强兵”的效果是十分显著的,最突出的就是财政收入大幅增加,到宋神宗后期,国库积蓄甚至可以提供朝廷20年的开支,对之前的“积贫”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同时,裁兵法、将兵法的推行,提高了士兵素质和军队的战斗力;方田均税法解决了地主购地而不缴田赋的弊病,增加了财政收入;保马法改变政府自养战马的状况,请民兵和富户领养,政府出钱补助,使战马质量和数量得到提高,以前政府养马,一年仅出一千多匹,改革后一年最多时甚至出产战马3万多匹战马;军器监法增加了武器产量;保甲法维护了农村的社会治安。其他官制、教育、科举、法制等方面的改革还有很多。

总之,王安石变法,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北宋的积贫积弱局面,这才有了元丰年间宋朝五路大军讨伐西夏的战争,有了财力和军力,才可能主动发动战争,没钱没兵肯定不会主动发兵征讨,而这些充足的财力和强大的军力,则得益于王安石的改革。

梁启超曾这样评价王安石:“以余所见宋太傅荆国王文公安石,其德量汪然若千顷之陂,其气节岳然若万仞之壁,其学术集九流之粹,其文章起八代之衰,其所设施之事功,适应于时代之要求而救其弊……若乃三代下求完人,惟公庶足以当之矣!”其评价之高,真是高山仰止!

至于有些人将北宋灭亡的原因归于王安石变法,这也印证了梁启超的话:“以不世出之杰,而蒙天下之诟,易世而未之湔者,在泰西有克林威尔,而在吾国则荆公(王安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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