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6 23:58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婺城報道組 酈莎 通訊員 錢玉蓉

11月15日上午,金華市電動車集中整治暨“警保聯動”啓動儀式舉行,同步推出“三個一律”嚴管措施,規範電動車出行秩序,提高交通事故“快撤快處”水平,爲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和提高廣大人民羣衆的出行獲得感注入新動能。

啓動儀式上,交警部門宣佈了《全市電動車集中整治“三個一律”措施》。據介紹,《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以下簡稱“新國標”)將於2019年4月15日正式實施,而“三個一律”措施可以算是金華的“新國標”電動車過渡期落地政策,具體內容爲:

一是一律實行登記。在金華市範圍內使用的未經防盜備案登記的“超標”二輪電動車,應於今年12月31日前到金華市轄區各公安派出所辦理防盜備案登記。對於符合現行“國標”的在用二輪電動車,應於今年12月31日前到當地交警部門完成註冊登記。明年1月1日起,交警將對未經登記上道路行駛的二輪電動車駕駛人實施處罰。

二是一律佩戴安全頭盔。明年1月1日起,交警將在全市範圍內開展電動車駕乘人員不佩戴安全頭盔的教育、處罰工作。首次予以警告,並抄寫相關交通法規或觀看交通安全教育視頻;再次查獲的,一律予以罰款;第三次查獲駕駛人未佩戴安全頭盔的,經鑑定屬於機動車的,按駕駛機動車認定、處罰。如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一律予以罰款並行政拘留。

三是一律不得違法載人。自即日起,對駕駛二輪、三輪電動車違法載人行爲開展集中整治,首次一律予以罰款,再次查獲或首次駕乘3人以上,經鑑定屬於機動車的,對無證駕駛人員一律罰款並處行政拘留。對於老年代步車上道路行駛的,堅決予以查扣。

活動現場,中國人保在前期試行的基礎上,正式聯合啓動“警保聯動快處小分隊”。據瞭解,“警保聯動”啓動後,公安、保險將密切合作,協同作戰,深化電動車管理、服務的各項措施,開展“送頭盔”溫暖活動。保險公司將組織理賠力量,加大在重要路段的巡邏力度,採取“見事故、見故障,立即停車勘查”模式,第一時間提供優質、便捷的理賠服務,對小額事故進行現場理賠,減少等待時間,全力助推交通擁堵治理和文明城市創建。

啓動儀式上,外賣快遞員代表還作了自覺佩戴安全頭盔承諾。相關部門負責人呼籲廣大市民朋友、電動車駕駛人自覺遵章守紀,按要求佩戴安全頭盔,對生命負責、向文明獻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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