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持把抓好掃黑除惡監督執紀問責作爲重大政治任務,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和中央紀委、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精心謀劃,周密部署,堅持問題導向,突出工作重點,積極會同政法機關,同步抓好掃黑除惡執紀問責,嚴懲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關係網”,取得了較好的工作成效。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等5個罪名,數罪併罰,判處陸小軍有期徒刑二十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二百萬元,罰金十四萬元,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其他犯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1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兩個月,緩刑兩年不等的刑罰。

原標題:人民羣衆安全感達96.91%!安徽”掃黑除惡“成績單公佈!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安徽省委、省政府緊緊圍繞爲期三年的工作目標,把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作爲重大政治任務,科學謀劃、精心組織、紮實推進,取得階段性明顯成效。

4月12日下午,省掃黑辦、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省掃黑辦相關負責人對我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情況進行介紹,並回答記者提問。

下面我們一起看看發佈會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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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佈會主要內容

安徽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有關工作情況

一、堅持把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作爲凝聚黨心民心的重要工程,主動依靠羣衆、深入發動羣衆。

一是以大發動匯聚羣衆力量。發佈《關於進一步敦促涉黑涉惡違法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專設舉報熱線、網站、郵箱,共接受羣衆舉報4187件;全省投案自首的涉黑涉惡違法犯罪嫌疑人達2011人。

二是以大宣傳凝聚社會共識。持續45天對全省16個市專項鬥爭成效展開“掃描式”宣傳,開展“宣傳質效提升月”活動,召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新聞發佈會近百場,形成全社會掃黑除惡的濃厚氛圍。

三是以大公開展示鬥爭成效。組織涉黑涉惡成員公開指認現場759次,公開庭審381場,集中宣判17次,進一步打消羣衆疑慮、增強羣衆信心。兩次開展第三方民意測評,羣衆知曉度、參與度分別達88.06%和78.23%。

二、堅持把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作爲平安安徽建設的重要牽引,保持凌厲攻勢、依法嚴懲處置。

一是緊扣專案引領,做到精準打擊。對32起涉黑涉惡案件實行重點督辦。截至3月31日,全省共打掉涉黑涉惡團伙1182個,破獲刑事案件6765起,刑拘犯罪嫌疑人8135名,查封、凍結、扣押涉案資產20.33億元。

二是緊扣規範引領,做到依法打擊。將法治思維貫穿專項鬥爭始終,明確政策法律界限,確保每一起案件都辦成鐵案。截至3月31日,全省提起公訴495件3298人;一審判決325件2472人,二審判決169件1514人。

三是緊扣問題引領,做到延伸打擊。推動打擊整治觸角延伸到“套路貸”、黃賭毒等社會治安亂點,深入開展“守護平安”系列行動,加強犯罪輸出地掛牌整治,先後打掉“套路貸”黑惡犯罪團伙21個,涉黃涉賭黑惡團伙28個。

三、堅持把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作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重要戰場,淨化政治生態、夯實執政根基。

一是緊盯懲腐“打傘”不放鬆。對1145件涉黑涉惡案件開展逐案過篩,排查問題線索2202條,查處568件647人。

二是緊盯基層“拍蠅”不放鬆。將打擊鋒芒對準“村霸” “宗族勢力”等農村涉黑惡犯罪,打掉涉黑組織21個、涉惡犯罪集團133個,查處涉嫌黑惡犯罪及充當“保護傘”的村幹部113人。

三是緊盯組織建設不放鬆。2018年共排查整頓1080個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嚴格村和(社區)“兩委”換屆候選人標準,建立縣鄉聯審、省市把關制度,審查取消3772名村和社區“兩委”候選人資格。組織開展換屆“回頭看”,將155名受過刑事處罰、涉黑涉惡的村幹部清理出去。

四、堅持把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作爲創新社會治理的重要抓手,邊掃邊治邊建、形成長效機制。

一是圍繞重點地區抓整改。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與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相結合,先後掛牌整治省級重點地區33個、市級53個、縣級121個,有效解決一大批社會治安突出問題。

二是圍繞重點行業促履職。針對“套路貸”、“校園貸”、交通運輸、非法佔地等問題,累計發出司法建議162條,向12個省直單位進行預警通報。部署發起“藍盾2019”和“清江清河”行動等重點整治行動,依法辦理“1.26”“10.12”重大跨省污染長江環境案,打掉涉及礦產砂石領域涉黑組織12個。

三是圍繞特殊人羣強服務。加強對社區服刑、刑滿釋放等人員排查登記、日常監管和救助幫扶,促進矯正和刑釋人員迴歸社會。強化重點青少年羣體教育幫扶、服務管理工作,預防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

我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一年多來,帶動了社會治安形勢持續好轉,爲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營造了良好環境。2018年,全省刑事案件、命案、八類暴力犯罪案件、“兩搶一盜”案件、可防性案件發案數同比分別下降7.3%、10.58%、14.1%、19%、33.8%;十萬人命案發案數0.419起;人民羣衆安全感達96.91%、滿意度達94.52%。

嚴懲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持把抓好掃黑除惡監督執紀問責作爲重大政治任務,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和中央紀委、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精心謀劃,周密部署,堅持問題導向,突出工作重點,積極會同政法機關,同步抓好掃黑除惡執紀問責,嚴懲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關係網”,取得了較好的工作成效。

截至4月10日,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等問題663件795人,移送司法機關109人,其中已立案審查514件,處理657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429人,組織處理164人,涉及市廳級領導幹部2人、縣處級領導幹部15人、鄉科及以下340人。與此同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高度重視專項鬥爭中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和推動工作不力,以及不作爲、亂作爲等問題的追責問責。全省共查處此類問題159人,其中因工作推動不力受查處74人、因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受查處41人、因落實綜治工作不力、監管不到位受查處21人。   

我省辦理的10個典型案件

1、阜陽邢丙軍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阜南縣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12個罪名,數罪併罰,判處邢丙軍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51名同案犯亦分別獲刑,後邢丙軍等不服上訴。2019年3月,阜陽中院經二審宣判,除一名上訴人因檢舉立功被改判以外,對其餘均予以維持。

2、宿州史大卡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宿州市埇橋區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等8個罪名,數罪併罰,判處史大卡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17名同案犯亦分別獲刑,後史大卡等人不服上訴。2018年10月,宿州中院二審裁定維持原判。

3、蚌埠馬連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蚌埠市龍子湖區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9 項罪名,數罪併罰,判處馬連有期徒刑二十四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0 萬元,罰金人民幣205萬元。其他20名同案犯亦分別獲刑。後馬連等人不服上訴。2018年6月,蚌埠中院二審裁定維持原判。

4、合肥陸小軍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等5個罪名,數罪併罰,判處陸小軍有期徒刑二十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二百萬元,罰金十四萬元,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其他犯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1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兩個月,緩刑兩年不等的刑罰;其餘15名被告人亦分別獲刑。後陸小軍等人不服,提出上訴。2018年8月,合肥中院二審裁定維持原判。

5、蕪湖江濤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蕪湖市鏡湖區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4個罪名,數罪併罰,判處江濤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犯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17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至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不等的刑罰;其餘13名被告人亦分別獲刑。後江濤等人不服,提出上訴。2019年4月,蕪湖中院二審裁定維持原判。

6、滁州石新平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滁州市南譙區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6個罪名,數罪併罰,判處石新平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的11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六年不等刑罰;其餘7名被告人亦分別獲刑。宣判後,石新平等人不服,提出上訴。滁州中院經二審審理,除一名上訴人被改判以外,對其餘均予以維持。

7、合肥邱自強等惡勢力犯罪集團、郭庭等“惡勢力”團伙尋釁滋事案

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分別判處邱自強、郭庭等人有期徒刑五年十個月至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不等的刑罰。後邱自強等不服上訴,合肥中院二審依法裁定維持原判。

8、馬鞍山市公安局慈湖高新分局局長兼水上警察支隊支隊長丁家順涉嫌受賄、徇私枉法、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2012至2018年,丁家順在先後擔任馬鞍山市公安局楚江分局政委、博望分局局長、慈湖高新分局局長兼水上警察支隊支隊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180餘萬元,非法爲他人謀取利益,違法處理2起強迫交易案件和3起聚衆賭博案件,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對明知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訴。丁家順嚴重違紀違法,涉嫌受賄罪、徇私枉法罪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2018年11月,馬鞍山市紀委監委給予丁家順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違法犯罪所得依法予以收繳。

9、淮南市淮河河道管理局副局長汪琳涉嫌受賄、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案

2017至2018年,在省、市兩級有關部門組織的打擊非法採砂行動中,汪琳利用職務便利,多次給非法採砂的黑惡犯罪團伙骨幹汪某高通風報信,幫助其逃避執法檢查。汪琳收受汪某高賄賂10萬元,收受其他人賄賂共計5.9萬元。2018年7月,淮南市紀委監委給予汪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10、淮南市高新區三和鎮西瓦村村委會原主任吳化好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2002年起,吳化好利用宗族勢力連任5屆西瓦村村委會主任。期間,吳化好以宗族關係爲紐帶,指使吳某圖、吳某路帶領村民採取封門堵路、威脅恐嚇等方式,滋擾村內正常工程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然後出面協調,或強攬工程,或敲詐勒索,或以入乾股方式謀取非法利益,在當地形成以吳化好爲核心,以吳某圖、吳某路爲骨幹,以吳某林、朱某剛等人爲成員,層級分明、組織嚴密的涉黑犯罪團伙。該涉黑團伙涉嫌敲詐勒索、強迫交易、尋釁滋事、聚衆鬥毆等多起違法犯罪,非法獲取經濟利益600餘萬元。2018年4月,吳化好、吳某圖、吳某路等7人被依法逮捕。2018年5月,淮南市高新區紀工委給予吳化好開除黨籍處分。

積極實行《公民舉報黑惡勢力犯罪獎勵辦法》

早在2010年10月1日,省公安廳就制定公佈了《安徽省公安機關公民舉報黑惡勢力犯罪獎勵辦法(試行)》。2018年中央部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後,根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掃黑除惡部署要求,爲充分調動人民羣衆參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積極性,鼓勵羣衆踊躍檢舉揭發黑惡勢力,省公安廳與省財政廳加強會商,落實獎勵經費支出渠道,重新研究制定了獎勵辦法。

2018年8月25日,省公安廳與省財政廳聯合向社會公佈了《安徽省公民舉報黑惡勢力犯罪獎勵辦法(試行)》,對舉報範圍、舉報方式和途徑、獎勵標準和流程作了明確具體的規定。新獎勵辦法擴大了獎勵範圍,提高了獎勵標準。自2018年9月10日新獎勵辦法實行以來,截至2019年3月底,全省已向97名舉報人兌現獎勵56.23萬元。下一步,全省公安機關將嚴格按照辦法規定,應獎盡獎,及時向查實線索的舉報人兌現獎勵。

來源:安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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