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昏義》曰:“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故君子重之。”在這裏“婚禮”寫作“昏禮”,也就是表明其在黃昏時候舉行。那麼,昏禮又爲何在黃昏時候舉行呢?

根據《白虎通義》記載,“婚者,謂黃昏時行禮,故曰婚。”黃昏時候有何特殊意義呢?古人常以陰陽解釋天地萬物,而黃昏時刻正是陰陽交替之際。男子屬陽,女子屬陰。男女結合正暗合了陰陽交替之義,如此則無違於天時。

婚禮的程序極爲繁雜,對婚禮儀式的行爲程序、言語及相關物品的記載可以追溯到先秦時期的《儀禮·士昏禮》《禮記·昏義》。而在其中,規定了所謂的“六禮”,垂範三千年,影響至今。

所謂的六禮,即包括“納彩、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六道手續。

納彩:其意思即是指男家使人納其採擇之禮,以表示採擇此女爲婚姻的意思。此外還需特別強調一點,在納彩之前還有“下達”之禮,即男方先譴媒人到女家提親,女家許之,然後男方纔又譴媒人到女家納彩,即贈送彩禮。

問名:其意思即指在納彩的同一天、緊接着緊接納彩之後所行之禮,即向女家主人訊問女子之名。

納吉:之所以要問名,是爲了回去由男方主人占卜娶該女子是否吉利。如果吉利,男方就譴媒人至女方家中告知,此爲“納吉”。

納徵:納吉之後就是納徵,即男方譴媒人向女家贈送聘禮,這是表示兩性婚姻關係的正式確立,所納之禮也最重。

請期:納徵之後,男方要通過占卜挑選一個好日子成親,日期確定之後,須譴媒人到女方家報告。但報告時卻是先由媒人代表男方主人向女家主人請示婚期,此爲表示謙虛不敢自專之意,故有“請期”之稱。當女家主人一再推辭之後,媒人才將男方選定的日子告訴女方主人。之後,便到了婚期親迎成婚了。

親迎:指到了約定的婚期,男方要親自去往女方迎娶新娘。

此外,還需特別強調一點。根據《禮記》記載,到了迎親之日,“壻執雁入,揖讓升堂,再拜奠雁,蓋親受之於父母也。降,出。御婦車,而壻授綏,預輪三週。先俟於門外。婦至,壻揖婦以入。共牢而食,合巹而酳,所以合體,同尊卑,以親之也。”這一段描述的是男方前往女方家迎親的場景。婿拿着雁進入廟門,同女方主人行三揖三讓之禮,而後登上廟堂,將雁擺在地上並向女子行再拜禮,這是表示親自從女方父母那裏接受了婦。

之所以要以雁爲迎娶之禮,也是有深刻原因的。《說文解字》曰:“雁,知時鳥,大夫以爲摯,婚禮用之,故從人從佳。”其意在說雁爲季節性遷徙鳥類,官宦人家將其奉爲上品,婚禮時常用它來待客。《古今詩話》雲:“北方白雁,秋深乃來,來則霜降,謂之霜信。”《白虎通義·嫁娶篇》也說:“用雁者,取其隨時南北。”如此,我們便可以看出,所謂的“雁”包含有兩層含義。

一爲“不失時”,雁爲候鳥,秋南飛而冬北返,順應自然規律。男女的婚姻結合也是順應自然生理的,要不失時。

另一方面,《白虎通義·嫁娶篇》記載:“娶飛成行,止成列也,明嫁娶之禮,長幼有序,不逾越也。又婚禮贄不用死難,故用雁也。”我們發現雁往往成雙成對飛行,鮮有落單者。在雁羣中,往往成雙成對,矢志不渝。如有一方遇難,則另一方必捨命保護。故用“雁”表示男女雙方信守不渝的象徵。

“合巹而酳”傳到了今天已演變爲交杯酒。其實最初的時候,則是將一個葫蘆剖開成兩半。男女雙方各執一半,表示陰陽雙方結合爲一體,榮辱與共,永不分離。

但從這些儀式來說,婚禮的確是夠爲繁雜的了。但繁雜恰恰說明了古人對婚禮的重視,故舉行的如此隆重。夫婦之道被視爲人倫之始,王化之基。因爲有夫婦然後纔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如此由家庭而社會,再到國家,構成了家國同構、家國一體的社會組織結構,對中國傳統社會產生了深遠影響。

中國古代的婚禮儘管有深刻的社會倫理政治意義。但婚禮主要是兩個家庭(家族)社會關係的締結,有時甚至是排斥男女之間的自由戀愛的。因爲此種婚禮最爲重視的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詩經·豳風·伐柯》一詩中的“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娶妻如何?匪媒不得。”便無疑揭示了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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