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全面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确保辖区道路交通有序、畅通,118日冀州交警查获一起准驾不符驾驶无牌摩托车的严重违法行为。

当天925分许,冀州交警市区中队在郑昔线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一辆摩托车未悬挂号牌的摩托车缓缓驶来,民警示意该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要求其出示证件的时候,驾驶人支支吾吾表示没有带着。经民警核查,该男子名为,冀州本地人,不仅驾驶无号牌摩托车上路,而且其所持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M”,只能驾驶小型汽车和轮式自行机械车,与其驾驶的摩托车准驾车型不符(驾驶二轮摩托车需准驾车型为“D”)。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法律法规,民警对驾驶人某未携带驾驶证、持准驾第一二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三类机动车中不得驾驶的机动车型、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给予暂扣驾驶证、罚款800元、记27分的严厉处罚。

交警提醒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都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这两种违法行为都是一次性记满12分,驾驶证需要复考才能恢复,希望广大司机朋友引以为戒,切勿存侥幸心理。只有人人都遵纪守法,才能创造一个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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