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趙志鋒

  11月16日,“蘭州發佈”通報了甘肅省公安廳關於蘭州市“1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査的情況。調査查明,2018年10月21日,肇事車輛駕駛人李豐已發現肇事機動車制動有問題並多次告知車主李佳林修理,但直至事故發生,李佳林未對制動系統進行檢修。經鑑定,

  事故發生前肇事機動車制動系統不符合GB7258-2017《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要求,事發時在長下坡路段頻繁使用制動,致牽引車和掛車制動器發熱,制動效能減弱,因掛車制動儲氣筒接頭處肇事前有漏氣現象,制動效能進一步減弱,整車制動距離加大,制動失靈,造成車輛失控。

  調查還發現,該車制動失靈後,在長約10公里、行駛近8分鐘的路程中,途經4處避險車道,肇事人未採取緊急避險措施;肇事機動車有超載違法行爲;貨物裝載時捆綁固定存在安全隱患,加劇了事故損害結果。

  目前,肇事駕駛人李豐及車主李佳林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11月14日經蘭州市七里河區檢察機關批准逮捕。案件及有關掛靠、裝載運輸涉事企業責任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11月3日,遼寧籍駕駛人李豐駕駛“遼AK4481”號重型半掛牽引車,黑龍江籍車主李佳林在副駕駛位置乘坐,牽引“吉B2870掛”號重型低平板半掛車,裝載履帶起重機部件,途經G75蘭海高速七道梁長下坡路段時,因制動失靈造成車輛失控,行至蘭海高速蘭州南收費廣場附近時,與1輛重型倉柵式貨車發生碰撞後,連續與13輛小型客車直接碰撞,所載貨物甩出砸中車輛,並導致周圍18輛小型客車相互碰撞。此次事故共造成15人死亡、45人受傷(其中,重傷2人、輕傷10人、輕微傷33人)、33輛機動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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