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爲貨物信息的發佈平臺,貨車幫方面對界面新聞表示,平臺無法直接對貨物來源進行覈實,但對貨物信息會進行敏感詞校驗,並要求貨主對其發佈的貨物來源負責,同時也要求司機在裝貨前對貨物進行覈實檢查再發車。整個事件中最重要一方——發貨人在得知貨物被扣後消失了,運輸過程涉及的司機、信息中介、貨運平臺都認爲責任不在自己,政府執法部門對此事沒有明確的責任劃分,一出“羅生門”上演。

原標題:【深度】卡車司機運貨陷入走私案,誰該負責?

記者 | 唐俊

卡車司機夏迎軍萬萬沒想到,運一車爛布條給他惹上了麻煩。

3月23日,他在雲南省德宏州瑞麗市裝車,這車貨將在兩天後抵達廣州。

車剛開出200米,就被警察攔下。警察檢查後稱,這車貨涉嫌走私,扣下了車輛和貨物。接下來的一個多月,他都在圍繞這件事奔走。

整個事件中最重要一方——發貨人在得知貨物被扣後消失了,運輸過程涉及的司機、信息中介、貨運平臺都認爲責任不在自己,政府執法部門對此事沒有明確的責任劃分,一出“羅生門”上演。

陷入“走私案”

3月下旬,夏迎軍在車貨匹配平臺貨車幫上看到,有一批貨物要從德宏瑞麗運往廣州,信息發佈中介是昊運物流,價格和重量都符合預期。在貨車幫APP上支付了500元信息費後,他接下了這單活。

夏師傅近些年多在雲南、廣東一帶拉貨,一路上哪裏加油、哪裏喫飯、哪裏休息早已輕車熟路,這次本以爲是再平常不過的一次運輸。

木材、建築材料、農產品都是雲南、廣東兩地常見貨物,但爛布條還是第一次拉。不過聽說廣州專門有人買爛布條做拖布,也並未太奇怪。

在司機眼裏,他們的責任就是將貨物完好運送到目的地,一般不過問貨物的具體情況。

裝好貨後剛開出200米,夏師傅就被交警攔下,要求拿出貨物來源手續,證明這批貨物是合法的,他拿不出來。

沒有合法來源,警察認爲該批貨物涉嫌走私。夏師傅希望交警和他一起,到不遠處的裝貨地確認貨物情況,交警未同意,將貨車和貨物押送到了瑞麗市打擊走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稱打私辦)所在地。

“哪個司機會問貨物來源?之前運貨從來沒有跟貨主要過手續。”夏師傅認爲很冤枉。

最簡單的解決方法就是找到貨主,出具貨物來源手續,然後就可以將貨物和貨車取出。但在得知貨車被警察扣留後,貨主的電話就再也打不通了,夏師傅開始覺得這批貨真的有問題。

沒有貨物來源的手續,延長了案件的處理時間。從3月23日車被扣到4月底,夏師傅一直圍繞這件事情在東奔西走,多次前往警察局和打私辦,又多次打電話催促處理,也給12345市長熱線打過投訴電話,期間還回了一趟河南老家開具相關證明。

最終,他在4月底取出了自己的貨車,而那批貨物由於無人認領留在了打私辦。爲此,損失了一個月的收入和一車布條的運費,平時以車爲家的他還交了一個月的酒店住宿費。

取出車後,他再次催促信息中介昊運物流聯繫貨主,希望貨主賠償其這一段時間的損失。最終又聯繫上的貨主賠償了7000元。

誰的責任

實際上,夏迎軍從頭至尾都沒有見過真正的貨主,他只與發佈信息的昊運物流有聯繫。

在網絡貨運平臺還未出現時,貨車司機一般到物流園去尋找貨物,他們把園區裏大大小小像昊運物流這樣的公司稱爲“信息部”。信息部作爲中介,從貨主處收集貨源信息提供給貨車司機,並收取一定的信息費。

隨着移動互聯網的發展,貨車幫等車貨匹配平臺出現,物流園漸漸衰落,信息的集散地轉移到網上。作爲中間人的信息中介公司並沒有消失,貨車和司機仍需要這個角色來爲對方擔保,減少不必要的麻煩。

夏師傅在貨車幫上看到的信息,爲了拿到這單貨運,在線支付了500元的信息費。

他認爲,既然自己支付了信息費,提供貨源信息的公司就有責任保證貨物來源的合法性,警察應該追究信息中介的責任,而不是扣自己的車。他認爲整個貨運行業中,司機都沒有查驗貨物來源的習慣,實際執行中也很難做到,“要真這樣做,就別拉貨了”。

信息中介公司則認爲,自己只是中間人的角色,只負責信息中轉,貨物出了問題不是自己的責任。

昊運物流的吳女士對界面新聞表示,自己並不清楚這批貨物的來源,如果知道是走私貨物肯定不會發。“我們平時發貨不會查看貨物的來源,也根本沒法查,只是開一個單子就可以了。”

她一直對界面新聞記者強調,“我不懂這些,我只是找個車發個貨,別的我也不知道。”

“不懂”這句話,司機也多次對記者講到。夏師傅稱,自己並不懂運貨還需要手續。

司機認爲信息中介熟識發貨人,而吳女士稱,這次發運爛布條的貨主是自己找到停車場來發貨的,也是第一次與他們合作。

界面新聞記者多次撥打司機提供的發貨人電話,均處於關機狀態。

作爲貨物信息的發佈平臺,貨車幫方面對界面新聞表示,平臺無法直接對貨物來源進行覈實,但對貨物信息會進行敏感詞校驗,並要求貨主對其發佈的貨物來源負責,同時也要求司機在裝貨前對貨物進行覈實檢查再發車。

令司機不滿的另一個方面是,當地打私辦在處理過程中,只追究了他的責任,沒有對源頭的信息中介和貨主進行追責。

界面新聞就此事的具體處理流程及責任劃分,致電併發函詢問瑞麗市打私辦和德宏州宣傳部,截止發稿未得到回覆。

如何避免貨車淪爲走私工具

夏師傅記得看到,瑞麗打私辦兩個停車場停滿了被扣的貨車。現場另一位司機稱,自己的車從去年8月被扣,至今沒有取出來。這夏師傅慶幸自己還能取出車繼續賺錢,也意識到有類似遭遇的不是他一個司機。

據云南省公安廳消息,2020年一季度雲南省共查獲走私案件2791起,案值2.99億元。另據云南德宏州宣傳部公開信息,德宏州查貨的走私貨物以糧食、食糖、柴油、菸草、活體動物居多。

這些走私到國內的貨物,一部分會在本地轉手,另一部分會通過貨車運往其他地方。有組織的團隊會有專門的運輸鏈,其他走私貨會僞裝成正常貨物發送,部分會通過貨運匹配平臺發佈信息。

發貨人是第一關,警察是最後一關,中間流程的司機、信息中介公司、貨運平臺是否有機會並且有責任杜絕走私?

交通部頒發的《汽車貨物運輸規則》規定,託運人發貨前需要填寫運單(視爲貨物運輸合同),承運人要進行覈實,但沒有規定運單中必須填寫貨物來源。《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中提到,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查驗並確認有關手續齊全有效後方可運輸。

但現狀是,貨車司機們在運貨時一般不會向信息中介公司索要貨物來源的手續,已成爲默認的行業規則,並且司機也難以覈對手續的真假。

“我們不會管貨是從哪來的,像從農民地裏買的西瓜,根本沒有手續,怎麼覈驗?”吳女士說。如果整個行業都沒有核驗貨物來源,某個信息中介加上這個流程,生意會越來越少,因此也沒有審覈的動力。

界面新聞記者以貨車司機身份致電瑞麗市場監管局,詢問貨車運輸是否需要什麼手續,工作人員稱,需要證明運輸的貨物來源合法,如是進口貨物可提供報關單等單據。

該工作人員稱,瑞麗地處邊境,本地沒有太多自產物,大多數貨物是進口的,建議司機在邊境地區運輸時要格外注意貨物來源。“如果自己無法判斷,可以將所有相關資料都帶上,去打私辦查驗。”

貨車幫則表示,司機對運輸貨物存在疑問時,可以撥打客服電話反映問題,平臺會介入進行確認,確實存在問題會對貨主發貨進行監督。如果出現類似的運輸糾紛,平臺會對訂單進行覈實,如確認貨主發佈貨物信息來源不合法,會禁用貨主賬號。

對於已經上路的走私貨物,則要依靠執法部門查處。德宏州公安局4月28日發佈消息稱,爲遏制轄區走私活動多發勢頭,目前正加強道路交通管理,在G56杭瑞高速、S47瑞隴高速、G556鎮瑞線等主要道路,對重點車輛逢車必查。

交通部正在推行的網絡貨運平臺,也可能帶來一些改變。

在今年1月1日之前,網絡貨運平臺以無車承運人的名義進行試點,其在運輸服務中的角色與信息中介公司類似,但不再只是簡單的在網上發佈貨源信息,而是依託互聯網平臺整合配置運輸資源,以承運人身份與託運人簽訂運輸合同,委託實際承運人完成道路貨物運輸,承擔承運人責任的道路貨物運輸經營。

今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要求網絡貨運平臺承擔更多的責任,其中提到不得運輸法律法規規章禁止運輸的貨物,並要求對運輸、交易全過程進行實時監控和動態管理。

該辦法規定,網絡貨運平臺要上傳所有運單數據至省級網絡貨運信息監測系統。交通主管部門可以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網絡貨運監測,從而讓貨運經營更加規範。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