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4月9日,萬州區公安局江南治安支隊接到轄區一超市負責人報警,稱有顧客多次在超市購物時“連買帶偷”,造成肉、蝦、紅酒等物品損失達3000餘元。經審訊,鄭某對自己多次在超市購物時“連買帶偷”盜竊超市物品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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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超市購物時,趁人不注意悄悄拿一些物品放在身上,然後偷偷帶出超市……萬州的鄭某以這樣的方式先後8次在一超市行竊,盜得紅酒、蝦、肉等若干。她自以爲自己做得“神不知鬼不覺”,不料還是沒逃過民警的“法眼”。日前,萬州警方經過偵查,成功將鄭某抓獲。目前,鄭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4月9日,萬州區公安局江南治安支隊接到轄區一超市負責人報警,稱有顧客多次在超市購物時“連買帶偷”,造成肉、蝦、紅酒等物品損失達3000餘元。

接到報警後,江南治安支隊民警立即趕到超市展開調查。民警根據超市負責人提供的信息,從不同角度調取了超市的多個視頻監控鏡頭,分時分段、分期分批逐個進行查看,搜尋作案嫌疑人線索。

通過綜合研判、比對,民警發現一女子有作案嫌疑。接着,民警將視頻監控裏顯示的該女子的體貌特徵提供給店員辨認。同時,調取該女子多次出入超市打價窗口通道信息及其周邊視頻監控進行分析、比對,最終鎖定作案嫌疑人鄭某的身份信息。

隨即,民警經過調查,找到曾某的住所。當民警敲開鄭某的家門時,她滿臉詫異,似乎沒想到警察會找到自己。

嫌疑人指認盜竊的紅酒

經審訊,鄭某對自己多次在超市購物時“連買帶偷”盜竊超市物品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據鄭某交代,1月的一天,她到超市購物回到家中核對購物清單時發現買到的物品比清單上多出一件。她一回想,發現是由於自己購買的物品比較多,在支付窗口打價時,收銀員不小心漏掉一個小物品,沒掃碼打價,而她出超市大門口時警報器也未報警。

超市內的物品不打價也能帶出?鄭某頓時心生貪念。第二次到超市購物時,她就將事先看好的賣餐盒趁店員不注意就放進外衣套裏,然後偷偷帶出,報警器依然未響。

接下來,鄭某的膽子越來越大,進超市的次數也越來越頻繁。第三次、第四次……她以同樣的手法,次次得手,都沒被發現。而她盜竊的物品也從開始的一些小物件“升級”到肉、蝦、紅酒等。

嫌疑人指認盜竊的餐盒

據辦案民警介紹,在1月至4月上旬期間,曾某先後到該超市以“連買帶偷”的方式行竊8次,盜得紅酒、蝦、肉和各類小物件等若干。

目前,鄭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提醒:

超市內的物品琳琅滿目,應有盡有,擺在那裏,是方便廣大顧客按需選購,而不是乘機隨便竊取。市民一定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切莫因貪小便宜而得不償失。同時,超市經營者和工作人員要提高警惕,多留心眼,隨時留心超市內的物品。若發現商品被盜,要第一時間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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