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子的矜持,是原則還是“作”?

女孩子的矜持,是原則還是“作”?

去年看過一篇小說叫做《不婚女王》

女主角獨立堅強,生活有笑有淚,年過三十,卻依然孓然一身,時時刻刻標榜着自己的不婚理論,爲自己加冕了女王的皇冠,看上去瀟灑自在,實則卻爲她的逞強感到心疼。

女孩子的矜持,是原則還是“作”?

現實生活中,在別人眼裏,我也是一個“不婚女王”,倒不是因爲我是不婚主義者,而是長了這麼大,追過我的人都一一被我趕跑,所以到現在爲止都還是單身一人。

我知道很多人都說我眼光甚高,以前我對此評論都嗤之以鼻,但隨着年紀越來越大,身邊的朋友都一個個順利脫單,親朋好友開始對自己絮叨不斷。

不知是因爲開始在乎世俗的眼光,還是真的感覺一個人有點孤單了,有時候覺得自己真的是有點“作”。

女孩子的矜持,是原則還是“作”?

女孩子的矜持,是原則還是“作”?

在追過我的人中,我對W先生的印象比較深。我與他的第一次見面是在一次老鄉聚會上,那時我剛剛進入大學沒兩天,每天都甩着一張素面朝天的臉,標榜着自己還年輕,肆無忌憚地展現自己的“單純”和“幼稚”。

那天W姍姍來遲,由於開飯前老鄉說有一個大帥哥沒來,所以他入座時我多看了兩眼,長得不算很帥,但是五官端正,他作爲軍事院校的學生,身材修長挺拔是必備條件。由於我的性格天生帶着漫不經心,所以對他的打量也僅此而已。那晚我們說過的話不超過三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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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次聚會後,我就被學校拉到軍營裏開始軍訓,雖然教官們對我們帶着手機的行爲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二十多天的軍訓生活也絕對不輕鬆。

和別的班級不一樣,我們班女生和教官的關係並不好,那傳說中和教官苦中生情的情感對我們來說完全都是浮雲。軍訓除了苦之外,還真沒有什麼盼頭。

就是在這樣苦無天日的某一天中,我收到了W的短信,說句實話,要是沒有那條短信,我還真的忘了這個人。也許是因爲軍訓生活太過無聊,和他聊天成了軍訓中難得的樂趣之一。

女孩子的矜持,是原則還是“作”?

區別於其他曬得黑乎乎的同學,我的臉直接曬爆皮,軍訓結束,皮也脫完了,我反而白了一圈。回學校後,和W的聯繫也一直沒斷,他健談幽默,雖然當時還沒有什麼《太陽的後裔》,但相信每個女孩都有一個軍人情結,所以對他一點都不反感,但是當時太蠢萌,對他也沒有任何非分之想。

某個週末,我答應與他一起喫飯,說來真要感謝互聯網這種東西,雖然我們才見第二次面,但是卻沒有任何尷尬。反而是等電梯時,他一直盯着我看,看得我毛骨悚然。等我快忍不住時,他才說了一句“軍訓了這麼多天,你竟然一點都沒黑啊”,我頓時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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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也約過幾次,但我只當朋友之間的聚會,沒有任何想法。直到有一天,我正在參加學校的活動,接到他的電話,說正在我們的學校裏。當時我很忙,接了電話後差不多過了一個小時,才火急火燎地去找他。

W手上提着好幾大袋的零食水果,站在教學樓前,即使我再笨,也開始明白他的意思。當時我突然變得很不耐煩,不冷不熱地敷衍兩句。也許是看出我的不情願,把幾大袋零食遞給我後就往校門口走去。

後來我才知道,其實他每次出學校都需要打報告,那天不是週末,他出校其實更難得,卻被我三言兩語給打發走了。並且他從學校過來,還要坐近兩小時的地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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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那之後W開始表明了他的態度,每天都會不停地打電話過來,剛開始我還禮貌性地接電話,慢慢地,我開始把手機扔在牀上,不願理會,然後毫不在意地去洗澡。

我開始陸續收到莫名其妙的快遞,有洗衣液,有護膚品,很久後我才緩過神來:曾經跟他說過皮膚最近特別幹,樓下開了洗衣房以至於不想手洗衣服等。光棍節的那天,W竟然還郵寄了一束新鮮的白玫瑰到我教學樓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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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因爲年紀還小,所以對他的追求心安理得,還是因爲太小不懂得拒絕,這場拉鋸戰持續了一年多,一年之間我收到過各種禮物,也出去和他一起喫過幾次飯,他甚至還請我的所有舍友去看了一場全價的IMAX電影(當時電影沒有團購)。

說來也奇怪,他做得如此淋漓精緻,並且他身高183,又是高幹家庭,可以說他的條件符合我少女時期對另一半的所有幻想,也許是我從小生活在離異家庭,有點自卑,即使我潛意識裏明白他的真心,卻也總是催眠自己他的追求只是一場玩鬧。

終於,在一次不愉快地電話談話中成功把他氣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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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無情,轉眼我就大學畢業,那次電話之後,我們沒有任何聯繫。直到我剛參加工作的第一個月,再次接到了他的電話,他說“丫頭,現在你長大了,可以戀愛了吧”。我還是和以前一樣,無情地拒絕了他。

前段時間,得到他的消息,他快結婚了,與結婚對象只認識了一個月。

結婚之前,他給我發了很多微信,回憶大學時追我時做過的那些蠢事。然後說已經完全放棄了,並嚷着要給我介紹男朋友,說肥水不流外人田。

對此我只能淡淡一笑,相信他對他的老婆一定會很用心,好好愛護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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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假如說完全沒有動心,怎麼可能?即使是因爲一個女孩毫無意義的虛榮心,也不可能完全無動於衷。

人有時候就是犯賤,就像陳奕迅的歌詞“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被偏愛的都有恃無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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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憶起大學,曾有一次他約我去國貿喫哈根達斯。當時除了單純地覺得冰激凌好喫、價格較貴之外,沒有任何其他想法。我對冰激凌和甜品從來都不能抗拒,哈根達斯棉軟的口感和那份冰爽甜蜜都讓我愛不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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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那之後,我很少再喫哈根達斯,主要是覺得太貴,多少有些捨不得。我更不會隨便再和哪個男生一起去喫,因爲一次偶然,我才後知後覺地發現了哈根達斯的廣告語:“愛她,就帶她去喫哈根達斯”。

以前還能尚且稱爲天真、不諳世事,但是現在再這麼作,難免會被稱作綠茶婊。

現在我已慢慢變得成熟,犀利的感情觀也被社會一點點磨平,偶爾會對當時的漫不經心和心安理得而感到惋惜,但是我卻不想後悔,也不會後悔。

雖然在社會中打拼,有時候不得已,要收好自己的鋒芒,但我還是想要努力地做自己,想穿什麼就穿什麼,想笑就笑,想哭就哭,不想將就,做一個讓自己舒服的“女孩”,因爲經濟和精神上的獨立更讓我有安全感。

女孩子的矜持,是原則還是“作”?

但我也期待,還會有這麼一個人,能帶我再次走進哈根達斯,而這次,我不僅會心如明鏡,還心甘情願。因爲我知道他“愛我,就會帶我去喫哈根達斯”。

成熟的標誌之一就是讓我變得謙卑,但自己頭上的王冠也不能掉,從此以後,不讓人輕易負我,我也再不輕易負人。

女孩子的矜持,是原則還是“作”?

“我哭過、笑過、失落過,卻從未後悔”——《不婚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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