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交警队在出具的处罚决定书中认为,徐先生的行为属于"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停车",构成违法,所以对其处罚是完全合法合理的。而徐先生认为,尿急对于一个5岁儿童来讲,是无法控制的生理本能,并且他当时也是为了保护孩子的隐私,才被迫把车停到应急车道,此外,他还打开了双闪,把尿全程不到一分钟,因此自己不应该受到责罚。

开车上路难免遇到紧急情况,但是,对于紧急情况的认定,也可能会出现法与情的冲突。

据媒体报道,近日,来自湖南的徐先生,由于在广东某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上,为5岁女儿把尿,被扣6分、罚款200元。针对这样的处罚,人们产生了不同的看法。

女童应急车道小便被处罚

据了解,事发当日,徐先生驾车从湖南老家返回广东,车上除了自己的妻女之外,还有两名男性同事。

行驶途中,5岁的女儿尿急难耐,徐先生考虑到离最近的服务区还有20公里,而且车上还有两名男性同事,小女孩在车上尿尿不太方便,所以决定将车驶入应急车道,为女儿把尿,整个过程用时一分钟左右。

然而,就在徐先生将要驶离应急车道时,被执法的交警扣下。因为应急车道不能随意停车,他被扣6分、罚款200元。

针对这个处罚结果,双方看法不一。交警队在出具的处罚决定书中认为,徐先生的行为属于"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停车",构成违法,所以对其处罚是完全合法合理的。

而徐先生认为,尿急对于一个5岁儿童来讲,是无法控制的生理本能,并且他当时也是为了保护孩子的隐私,才被迫把车停到应急车道,此外,他还打开了双闪,把尿全程不到一分钟,因此自己不应该受到责罚。

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确实应急车道不可大小便,只有在车辆故障等紧急情况下,才能驶入应急车道,而在非紧急情况下驶入应急车道,的确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往也多次有成人因为在应急车道大小便,而受到相同的处罚。

只是在这个案情中也有特殊情况,内急尿尿的当事人是一个5岁的女童,在车上还有其他成年男性的情况下,的确有不方便的地方。

小孩内急要下车,是紧急情况吗?

执法工作本来就很复杂,如果处处都要特殊处理,那么就会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而对于徐先生来讲,也有自己想不通的地方,毕竟孩子的生理自控能力不比大人,他也是在紧急情况下的无奈之举,却被处以如此严重的处罚,心里也是很委屈。

在笔者看来,既然法律有规定,交警就一定要进行相应的处罚,否则不足以树立法律的权威。

不过这个事件的特殊性在于,女孩才5岁,她一旦吵着要下车,对于专注行驶的司机来说,是否是紧急情况?是否影响行车安全?不少人以常理推之,觉得停车才是保障安全的做法。

建立评估机制,兼顾法理清理

现实生活中,像这样人情与法理冲突的情况,比比皆是。人们常说,法律是冷冰冰的,完全套用法律条例,就会失去温度。

笔者认为,在法律和情理发生冲突的时候,可以建立一套相应的评判机制,比如说在专业人士内部形成评审团,同时引入社会评审机制,使这一类案件的审判,既能够兼顾法理,又能够兼顾情理。

对于法律工作者来讲,往往要在法与情之间把握一个合适的度,既不能过于死板,又不能过于真性情,法可容情,但要适可而止。

有争议是好事,它终将让人们正确地认识一件事,找到最好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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