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怪事“!三明发生一起摩托车偷盗案,结果报案人被拘了!

“群众报警,警察破案”

乃公安机关执法为民的最好体现,

但也有人报了警

却希望警察永远也破不了案!?

10月8日上午,明溪居民赖某匆忙的到明溪县刑侦大队报警,称其停放于东方军路移动公司后侧的一辆黑色踏板摩托车于刚刚被盗,损失价值3000余元。

接到报警后,民警在得知“案发”时间就在数分钟前,立即通过县局指挥中心通知沿途派出所设卡拦截。刑侦民警陈斌、严茂生驾车带领受害人赖某赶赴被盗现场开展侦查。

民警在“案发现场”调查

立即通知派出所拦截

出城方向的瀚仙派出所、盖洋派出所收到指挥中心指令后,迅速组织民警沿途进行设卡拦截疑似车辆。

迅速设卡拦截

随后,侦查民警认真走访案发地点周边的群众,收集相关线索,并进行细致查看周围的监控视频,历经连续8个多小时的缜密侦查,发现了一名黑衣男子有“作案嫌疑”,该黑衣男子“作案后”将摩托车驶入了万乘华府小区内。在进一步的细致侦查后,民警确认该男子的身份为李某,接下来只待发现其行踪,伺机进行抓捕。

经过数日的研判分析,10月12日,民警发现李某出现在城区,刑侦大队立即抽调精干警力将李某抓获归案。

“嫌疑人”被抓获归案

可审讯结果却让民警既惊讶又气愤,原来该盗窃案竟是赖某自导自演的乌龙案。李某交代,其与赖某系亲属关系,赖某的摩托车因到报废时限,为避免摩托车被强制报废,遂叫外甥李某将摩托车骑走隐藏,而后赖某到刑侦大队报警谎称摩托车被盗,制造了摩托车被盗假象。

案件得以“侦破”,赖某也再次被请回了刑侦大队,领到了该“发还”给她的物品——《行政拘留通知书》。赖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谎报案情案,明溪警方对其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赖某“领回”摩托车

公安机关是维护治安,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部门,向公安机关虚报警情,将严重浪费有限的警力资源,令真正需要帮助的群众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

对于虚报警情的处罚,我国相关法律已作出明确规定:谎报警情如情节严重,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尚未达到严重程度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相应处罚。

警方提醒

报警电话作为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服务危困群众的重要资源,虚报警情不仅严重浪费警力资源,也容易造成真正身处危难情形需要紧急援助的人得不到及时的救援。

车祸、寻人、纠纷......

在110接警中心

几乎每天都有成百上千的电话打进来

110不是简单的数字

不是一组普通的电话号码

而是守护百姓平安的报警热线

是连接警民的桥梁!

希望大家日常都要爱惜110

有危难第一时间报警

但不要报假警!

信息来源:平安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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