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邯郸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邯郸教育”发布信息,该市主城区“工读学校”(春雨学校)正式启动筹建,该校以邯郸市第四职业中学为依托,招收12——15周岁义务教育阶段,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八种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其他不能适应普通学校教育(如厌学、人际交往障碍、青春期逆反、挫折不适应等)问题行为学生。

  当前,邯郸市在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中存在有极少部分“问题学生”,或受不良文化影响,或因家庭教育缺失,厌学、逃学、辍学的情况时有发生,沉迷于网络,手机成瘾、玩物丧志,再加上青春期的学生思想动荡、认识朦胧、心理素质差、行为控制能力弱等,校园暴力、欺凌、寻衅滋事等情况给普通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带来较大的管理难题。

  为破解为思想和行为偏常的青少年提供个别化教育难题,邯郸市教育工委、邯郸市教育局高度重视,经多方实地考察、交流,决定依托邯郸市第四职业中学筹建邯郸市工读学校。学校名称为“邯郸市春雨中学”,寓意为春风化雨、润物无声。

  学校办学初期,以邯郸市主城区初中阶段男生为主,侧重于初二、初三年级。随着规模扩大,继续向低年级延伸并开展相应的工读教育。

  招生具体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八种不构成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重点为在普通中小学校就读的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屡教不改的具有违法、犯罪倾向的学生和不适应普通中小学校学习的学生。本着学生本人自愿、家长自愿、原就读学校自愿的原则入学。

  工读学校在保障国家基本课程要求(开全课程、开足课时)基础上,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安全警示教育,引导学生知荣辱,懂礼仪,守法纪,学本领。经心理辅导评测合格、达到预期转化效果后,仍本着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有意愿回到原学校就读的,回原校就读;自愿留在工读学校的,可办理相关转学手续,正式转入工读学校继续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随着学校的发展,未来还将依托工读学校成立3个中心:邯郸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邯郸市青少年德育教育中心和邯郸市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心,构成“两校三中心”的一体化办学模式。

  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八种不构成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

  (燕赵都市报 记者陈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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