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稱南京"屠刀之下無冤魂"被抓 父親:他內向偏執
(原標題:發佈“精日”言論的被抓了!)
網友發佈“精日”言論,挑戰法律底線
就在臨近國家公祭日的敏感節點,各地羣衆通過各種追思紀念活動重溫民族痛史之時,網絡上又有刺耳的“精日”聲音發出。
12月10日宜春網民周某航,分別以暱稱“南屠30萬”和“屠刀之下無冤魂73316”在發表精日言論,挑戰法律底線。
他寫道,屠刀之下無冤魂:
他又說,“帝國武士纔是我們學習的榜樣”:
當看到這些的時候,網友紛紛指責:“請不要在中國的土地上說這樣的話”,並將其舉報。
目前此人已被宜春警方抓捕歸案。
警方調查:“南屠30萬”本人周某航:平時性格內向、偏執
經查,該微博註冊人爲周某平,男,41歲,豐城曲江人,實際使用人爲周某平之子周某航,男,17歲,豐城曲江人。據周某平所述,周某航平時性格內向、偏執,曾因家族矛盾糾紛將村上無關人員的3輛汽車砸爛,並焚燒家中被子後離家出走。12月,周某航在新浪微博上轉發了共近20條精日辱國言論,目前均已被刪除。
目前,宜春市豐城公安局對違法行爲人周某航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網友:大快人心!
對“精日”行爲劃定法律紅線
從12月13日起,《南京市國家公祭保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該條例首次對傷害民族情感的“精日”行爲劃定了“法律紅線”。
該條例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歪曲、否認南京大屠殺史實,侮辱、誹謗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倖存者,編造、傳播含有上述內容的有損國家和民族尊嚴、傷害人民感情的言論或者信息。
同時,條例還禁止在國家公祭設施、抗戰遺址和抗戰紀念館等地使用具有日本軍國主義象徵意義的軍服、旗幟、圖標或者相關道具,拍照、錄製視頻或者通過網絡對上述行爲公開傳播。
關於打擊“美化侵略戰爭”行爲
問:對“美化侵略戰爭”的人該處以什麼刑罰?
答: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條例》指出,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歪曲、否認南京大屠殺史實,侮辱、誹謗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倖存者,編造、傳播含有上述內容的有損國家和民族尊嚴、傷害人民感情的言論或者信息。
《條例》第二十九條指出,禁止在國家公祭設施、抗戰遺址和抗戰紀念館等地使用具有日本軍國主義象徵意義的軍服、旗幟、圖標或者相關道具,拍照、錄製視頻或者通過網絡對上述行爲公開傳播。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規定,侮辱、誹謗他人,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侵略行爲,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條例》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上述行爲進行批評、勸阻和制止,並向有關單位舉報,形成對傷害民族感情的惡劣行徑“人人喊打”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