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好萊塢女星,大家聯想到的都是《羅馬假日》中的奧黛麗·赫本,《亂世佳人》中的費·雯麗,亦或是《埃及豔后》中的伊麗莎白·泰勒。她們有着絕世的美貌,和流傳至今的經典作品。

只有一位是個例外,她爲後人所記住的,不是美豔的容顏,不是電影佳作,而是她比悲劇電影還要悲慘的一生。

弗蘭西絲·法默,1913年9月19日出生於美國西雅圖。

在母親的引導下,法默從小就善於獨立思考和自我表達。然而,正是這種堅持己見的態度,爲她悲慘的後半生埋下伏筆。

法默從小就崇尚科學,且不相信上帝的存在,這讓她成爲了別人眼中的異類。

高中時期,一次作文比賽上,法默朗誦了《上帝已死》。她在臺上念着“上帝已經死了,爲什麼他們看不見這一點?”;臺下的觀衆則在大聲辱罵,詛咒她下地獄。

出乎意料的是,法默贏得了這場比賽。原來,當時正值經濟大蕭條時期,失業人數暴漲,暴行事件層出不窮。政治官員就拿着法默的作文大做文章,內涵自己的競爭對手。法默的母親更是打扮得光鮮亮麗,頻頻代替女兒出現在媒體面前,享受着成爲輿論焦點的感覺。

1935年,法默來到好萊塢發展,被派拉蒙一眼相中,簽下了7年合約。參演的第一部戲《奪妻記》,就讓法默爆紅。

公司把法默視爲賺錢的工具,將她任意擺佈,甚至爲了炒作,逼迫她和另一個男演員結婚。她很痛苦,但周邊的朋友都不理解她,母親更是享受着她賺取而來的金錢和名氣。

就在這個時候,克利福德出現了,他邀請法默擔任《黃金男孩》的女主角。自認爲遇到知音和真愛的法默,爲了他,留在小劇團整整半年,甚至計劃不再回好萊塢。

沒想到,克利福德只是一個道貌岸然、膽小怕事的僞君子。他和製作公司聯手,拋棄了法默。

無處可去的法默重新回到了好萊塢,可迎接她的卻是滿滿的惡意。導演故意讓她NG;公司給她排滿了各種宴會;記者、髮型師、新人都對她指手畫腳、惡言相向。

緊接着,法默突然被逮捕入獄,罪名是“干擾電影拍攝”——她被公司陷害了。法官、陪審團、記者、公司沆瀣一氣,沒有聽取法默任何辯解,直接判處了180天監禁。

母親聽取了律師的建議,以法默精神有問題爲由,將法默保釋出獄並送進了療養院。

每天每夜持續不斷的藥物治療和精神洗腦,讓法默難以忍受。在朋友的幫助下,她逃離了療養院。

可當法默滿懷希望回到家,告訴母親自己決定放棄好萊塢,去過安靜平淡的日子時。母親卻視她爲瘋子,並已經在安排她的迴歸。傷心痛苦之下,法默出手傷了母親。

第二天,母親就去到法院,以法默毆打自己爲由,要求法官將她送進精神病院。

就這樣,在隨後的11年裏,法默被囚禁於精神病院之中。她被注射了各種鎮靜劑;被高壓電擊到休克;每天晚上都會遭到看守者的輪姦。

整整11年的虐待,正常人也會被折磨瘋,但法默堅強地挺住了。因爲一直不合作,在母親的授意下,法默被執行了殘忍的腦白質切除手術。

術後,她終於脫離了噩夢般的生活,卻變得安靜、遲鈍、普通。1952年,法默重新出現在電視熒屏和好萊塢的銀幕上,可靈氣和天賦盡失,眼睛裏也失去了光。

最終在1970年,法默因爲食道癌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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