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重慶一男子病歷有月經史等:保險公司拒理賠,醫院擬訴其誹謗)

重慶一男子病歷有月經史等:保險公司拒理賠,醫院擬訴其誹謗 (來源:澎湃新聞)

50歲的鄭尚東覺得奇怪,自己明明是一個男人,病歷上怎麼會出現月經史記錄,還憑空多了“肛瘻、混合痔”等診療記錄?

“我確認,我提供病史及個人資料真實準確。”

鄭尚東否認前述病歷的簽名、文字是他寫的,並稱自己沒有相關的診療經歷。

因爲這段“隱瞞”的病史,保險公司拒絕對他進行理賠。

5月11日,新華保險棠城分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保險公司建議鄭尚東做司法鑑定,如果“隱瞞”的病歷確實是醫院僞造的,保險公司會啓動相應機制,恢復鄭尚東的理賠流程。

對於前述寫有“月經史”的病歷,榮昌區醫療保障局自稱,沒有資質,也沒有辦法進行鑑別真僞;榮昌區衛生計生監督執法局稱,經調查併合議,違法行爲超2年未被發現,根據《行政處罰法》,該局決定不予立案。此外,相關病歷需要筆跡鑑定。

12日,重慶市榮昌區衛健委政策法規與行政審批科一名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據他了解,榮昌區醫保局已對涉事醫院、棠城醫院進行處罰;榮昌區衛健委已經封存了棠城醫院與鄭尚東同期的一批病例;建議鄭尚東走司法途徑鑑定。

一份加蓋有公章、榮昌區醫療保障局致鄭尚東的《關於對榮昌棠城醫院違規行爲的處理情況》稱,對於鄭尚東病歷的真僞,榮昌區醫療保障局沒有資質,也沒有辦法進行鑑別;但目前查實,根據鄭尚東和妻子何女士的病歷,棠城醫院存在違反物價規定、傳輸對照錯誤、降低入院指徵和重複收費的問題;該局共追回違規金額4130.89元,同時按照醫保服務協議,對棠城醫院處違約金11933.37元。

該文件的落款日期是5月12日。

榮昌區醫療保障局在前述文件中稱,若相關有資質部門鑑定確認前述病歷屬虛構僞造,該局將按照騙取醫保基金,對棠城醫院追加處罰。

11日,棠城醫院董事長蔣世鎮告訴澎湃新聞,病例中月經史的書寫是醫務人員操作錯誤所造成,但其他病歷並無不實之處。醫院計劃起訴鄭尚東誹謗。

患者:因“未知的”“隱瞞的”病史,被保險公司拒賠

50歲的鄭尚東來自重慶市榮昌縣盤龍鎮。近期,他因椎-基底動脈供血不足,在榮昌區人民醫院住院治療。

治療結束後,他前往新華人壽保險公司報銷此前購買的商業保險。

鄭尚東告訴澎湃新聞,在報銷商業保險時,新華人壽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從內部系統裏查詢發現一份關於他的過往病史。新華人壽保險公司以“故意不如實告知”爲由拒絕此前簽訂的保險協議,“保費也分文不退,總共近17000元左右!”

鄭尚東提供的這份連他自己此前也不知道的“未知”病史稱, 2015年10月31日來棠城醫院,門診擬以“肛瘻、混合痔、粘膜脫垂、直腸炎”收住我科住院治療。

該份入院記錄中也記載了鄭尚東有完整的月經史。

其中寫明,鄭尚東初潮年齡17歲,平素月經規律,經期5-6天,週期28-30天,經量正常,無痛經,無凝血塊。停經後半年後復潮;末次月經2015年10月29日。

該份病歷中籤有“鄭尚東”的個人簽名,此外,病史確認中寫明,“我確認,我提供病史及個人資料真實準確。”鄭尚東否認前述簽名是他籤的,他說,他此前從來沒見過這份病歷,“荒唐!肛瘻、混合痔這些病我都沒有!我一個男的怎麼會有月經史呢?”

爲何會出現這份入院記錄?鄭尚東回憶,2015年10月,家中的親戚曾介紹他去棠城醫院免費做體檢。

“當時棠城醫院收取了我的醫保卡、身份證這些,過幾天才把醫保卡還給我。”鄭尚東稱,當天做完了體檢後,“(棠城醫院)什麼都沒有給,只是口頭告知我人沒問題,就讓我回家了。”

鄭尚東隨後查詢自己的醫保報銷記錄時發現,2015年他共計使用醫保統籌支付額2906.67元,而他稱自己在這一年裏沒有進行過相關報銷。

鄭尚東懷疑,棠城醫院製造了虛假病歷,利用他的醫保卡套取了醫保基金。

2020年5月12日,榮昌區醫保局工作人員稱,“現在沒有直接證據”,確認棠城醫院是否涉嫌套取醫保基金。

醫院:計劃以誹謗罪起訴該患者

鄭尚東稱,他和棠城醫院曾三次到榮昌區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區調解委員會曾建議棠城醫院對鄭尚東的入院記錄做筆記鑑定和手術痕跡鑑定,但棠城醫院拒絕做筆跡鑑定,雙方最終未能達成一致。

5月11日,榮昌區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一名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調委工作人員稱雙方本已擬定好筆跡鑑定和手術痕跡鑑定的申請,但簽署申請前,醫院董事長決定拒絕鑑定,想要走司法途徑起訴鄭尚東。這名工作人員建議鄭尚東通過行政調解或司法訴訟解決此事。

11日,棠城醫院董事長蔣世鎮告訴澎湃新聞,醫院計劃在榮昌區人民法院起訴鄭尚東誹謗。

蔣世鎮稱,病例中月經史的書寫是醫務人員操作錯誤所造成,但其他病例並無不實之處,並稱院方同意進行筆跡鑑定和手術痕跡鑑定。

一份加蓋公章的、榮昌區衛生計生監督執法局致鄭尚東的書面回覆稱,2019年12月31日,經調查、合議,目前取得的證據無法確認棠城醫院的違法行爲。如要進一步覈查棠城醫院體檢病歷的真實性,需要經過司法程序申請筆跡鑑定(入院記錄上有“鄭尚東”簽名)和手術痕跡鑑定。鑑於可能需要走司法程序,且結合違法行爲超2年未被發現的情況,榮昌區衛生計生監督執法局最終作出了不予立案的決定。

前述書面回覆稱,對於該案調查發現的病歷書寫不規範的事實,榮昌區衛生計生監督執法局已於2019年12月31日對棠城醫院下達監督意見書,要求立即整改。

該文件的落款日期是2020年1月3日。

鄭尚東看着這份病歷,表示無奈,“我現在50歲了,因爲這份病歷,無法找保險公司報賬,我希望棠城醫院能夠對我的損失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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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琮 本文來源:澎湃新聞 責任編輯:李琮_B1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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