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9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頒發的《關於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規定:“故意從高空拋棄物品,尚未造成嚴重後果,但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如果故意高空拋物沒有針對具體人員,那麼就按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來考慮定罪。

5月6日,柳州市天江城小區業主向記者反映稱,晾曬在自家陽臺的衣服,不知何時沾滿了糞便。

事發後,記者來到覃女士所住在小區8棟。向記者描述事發經過時,覃女士仍壓抑不住內心的怒火:太噁心了!

覃女士說,5月6日那天,她趁着天氣晴好,便把家裏的牀單、衣服等拿出來洗好曬到陽臺上。到了下午5點多的時候,便發現女婿的羽絨服被東西弄髒了,“當時不知道是屎,我們還用手去拍,結果發現一些蒼蠅從衣服口袋裏飛出,仔細查看才發現,沾在衣服上的東西,竟然是糞便。”

除了衣服上粘着大便,覃女士家陽臺的防盜網上,也佈滿了糞便。

採訪中,一樓的居民也反映稱,當天,他家陽臺外的地面上,也有大便掉落,“砸下來的大便,掉在那個地方,我把它剷掉了。”一樓住戶還坦言,其實在此之前,她就發現陸續有東西從樓上“掉”下來,有一次還砸壞了她家的花盆。

覃女士說,經與一樓住戶確認,這些都是人的糞便,絕對不是寵物的糞便,“太缺德,太噁心了!”

小區保安也表示,就在差不多的位置,經常有東西從高處“掉”下來,“丟了兩次飯,一次是成團的,一次是散開的……還有一次就是丟屎了……”

物業負責人表示,事發當天他們就已經報警處理,不過還沒有找到肇事者。小區居民紛紛表示,這種行爲不僅沒道德沒素質,還十分危險!

2019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頒發的《關於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規定:“故意從高空拋棄物品,尚未造成嚴重後果,但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司財產遵守重大損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爲傷害、殺害特定人員實施上述行爲的,依照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處罰。”

這個司法意見的震懾效果是極其明顯的。如果故意高空拋物是針對特定人員的,按照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來考慮定罪;如果故意高空拋物沒有針對具體人員,那麼就按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來考慮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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